词条 | 《马丘比丘宪章》 |
释义 | § 宪章简介 70年代后期,国际建协鉴于当时世界城市化趋势和城市规划过程中出现的新内容,于1977年在秘鲁的利马召开了国际性的学术会议。与会的建筑师、规划师和有关官员以《雅典宪章》为出发点,总结了近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第二次大战后的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思想、理论和方法的演变,展望了城市规划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在古文化遗址马丘比丘山上签署了《马丘比丘宪章》。该宪章申明:《雅典宪章》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它提出的一些原理今天仍然有效,但随着时代的进步,城市发展面临着新的环境,而且人类认识对城市规划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雅典宪章》的一些指导思想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变化,因此需要进行修正。而《马丘比丘宪章》所提出的“都是理性派所没有包括的,单凭逻辑所不能分类的种种一切”。 § 宪章背景 1933年现代建筑国际会议(简称CIAM)通过了一项文件,即后来著名的“雅典宪章”。此后,这一文件多少年来一直是欧美高等建筑教育的指针。1977年12月,一些城市规划设计师聚集于利马(LIMA),以雅典宪章为出发点进行了讨论,讨论时四种语言并用,提出了包含有若干要求和宣言的马丘比丘宪章(CHARTER OF MACHU PICCH)。 12月12日与会人员在秘鲁大学建筑与规划系学生以及其他见证人陪同下来到了马丘比丘山的古文化遗址签署了新宪章,以表示他们对在专业培训及实践方面所提倡与探索的规划设计原理的坚定信念。 文件签署人明确表示马丘比丘宪章应当适用于各设计专业,但并不是灵丹妙药,而只是为了促进本专业的目标与职能进行专业与专业之间的综合评述。本宪章也旨在促进公开辩论,并过问各国政府所能够做到也应当采纳的有关改进世界上人类居住点的质量的政策与措施。 国际建协(IUA)将授于国立利马大学以显赫的琼•柴祖勉奖金以表彰该大学召开国际著名设计人士座谈会起草本宪章的首创精神。此奖金将于1978年10月在墨西哥城召开的第13届国际建协大会上正式颁发给宪章签署人代表团。 马丘比丘诗人,派白罗、聂鲁达(Pablo Neruda)曾以他的卓越的隐喻笔法把这座被人遗忘的城市描写成为“最崇高的人类文化熔炉,它长期寄寓着我们的沉默。”我们这些聚集在一起的建筑师、教育家和规划师,承担了冲破当前的沉默这项严肃任务,本文件就是我们第一次集体努力的结果。 自从现代建筑国际会议(CIAM)发表了关于城市规划的理论与方法的文件以来,几乎已有45年,那文件就是“雅典宪章”。最近几十年来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要求对宪章进行一次修订。成果应当成为国际性的各专业间的分析与辩论的课题,所有国家的知识界和专业人员,研究院和大学都应来参加。 过去曾有多次努力,想把雅典宪章更新一下。1933年的雅典宪章仍然是这个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它可以提高改进但不是要放弃它。雅典宪章提出的许多原理到今天还是有效的,它证明了建筑与规划的现代运动的生命力和连续性。 1977年12月初,一些国家的著名建筑师、规划师、学者和教授在秘鲁首都利马集会,以《雅典宪章》为出发点,讨论了30年代以来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以及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思想、理论和观点。12日在秘鲁马丘比丘山的古文化遗址签署了具有宣言性质的《马丘比丘宪章》。 《马丘比丘宪章》 (以下简称《宪章》)肯定了《雅典宪章》仍然是关于城市规划的一项基本文件,它提出的许多原理至今还是有效的。但是《宪章》指出,自《雅典宪章》问世以来,世界人口增长了一倍,而世界城市人口的增长率又大大超过世界人口的增长率。在发展中国家,大批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拥挤在缺乏基础设施的城市边缘地区;而在发达国家,由于私人汽车拥有量的增长,较富裕的居民向郊区迁移,使市中心的繁荣和发展缺乏社会的、经济的支持力量,因而日趋衰退。《宪章》指出,近几十年世界工业技术空前地进步,极大地影响着城市生活以及城市规划和建筑,无计划的爆炸性的城市化和对自然资源的滥加开发,使环境污染达到了空前的、具有潜在灾难性的程度。根据这些新的情况,《宪章》认为,《雅典宪章》的某些思想和观点应该加以修改和发展。 1933年的雅典,1977年的马丘比丘,这两次会议的地点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雅典是西欧文明的摇蓝,马丘比丘是另一个世界的一个独立的文化体系的象征。雅典代表的是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学说中的理性主义,而马丘比丘代表的却都是理性派所没有包括的,单凭逻辑所不能分类的种种一切。 § 宪章内容 《马丘比丘宪章》共11节:城市和区域;城市增长;分区概念;住房问题;城市运输;城市土地使用;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文物和历史遗产的保存和保护;工业技术;设计和实施;城市和建筑设计。 关于城市和区域关系,《宪章》重申了《雅典宪章》中的基本思想,认为宏观经济计划同实际的城市发展规划之间的脱节,国家和区域一级的经济决策没有把城市建设放在优先地位和很少直接考虑到城市问题的解决等,是当代普遍存在的问题。《宪章》明确提出规划过程,包括经济计划、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必须对人类的各种需求作出分折和反应。 关于功能分区的概念,《宪章》认为,在城市空间结构上,为了追求分区清楚而牺牲了城市的有机构成,会造成错误的后果,这在许多新建城市中可以看到。《宪章》提出,不应当把城市当作一系列孤立的组成部分拼在一起,而必须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 关于住房问题,《宪章》提出不同于《雅典宪章》的观点,认为人的相互作用和交住是城市存在的基本根据。城市规划和住房设计的重要目标是要争取获得生活的基本质量以及同自然环境的协调。《宪章》提出住房是促进社会发展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住房设计必须具有灵活性,以便适应社会要求的变化。 关于城市交通,《宪章》认为《雅典宪章》公布后44年以来的经验证明,道路分类、增加车行道和设计各种交叉口方案等方面,并不存在最理想的解决方法。《宪章》主张将来城区交通政策应使私人汽车从属于公共运输系统的发展。 关于环境问题,《宪章》呼吁控制城市发展的当局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环境继续恶化,恢复环境原有的正常状态。 关于保护历史遗产和文物,《宪章》在强调保存和维护的同时,进一步提出要继承文化传统。 《宪章》在规划和设计思想方面还提出一些重要的见解。《宪章》指出: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是个动态过程,它不仅包括规划的制定,也包括规划的实施;这一过程应能适应城市这个有机体的物质和文化的不断变化。《宪章》还提到每一特定城市和区域应当制定适合自己特点的标准和开发方针,防止照搬照抄来自不同条件和不同文化的解决方案。《宪章》在设计思想方面指出:现代建筑的主要任务是为人们创造合宜的生活空间,应强调的是内容而不是形式;不是着眼于孤立的建筑,而是追求建成环境的连续性,即建筑、城市、园林绿化的统一。宪章认为:技术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应当正确地应用材料和技术。《宪章》还提出了要使群众参与设计的全过程。 《宪章》考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的问题,总结了实践的经验,提出了一些卓越的思想的观点。 § 进步意义 《马丘比丘宪章》认为,雅典宪章仍然是本时代的一项基本文件,其中的许多原理至今还和当年一样有效.雅典宪章所规定的原则、观点、建议对当时欧洲城市的现状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对局部地解决城市中的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把城市与周围区域联系起来,把城市与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因素结合起来的思路,扩大了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的视野,客观地说,面对工业革命后的城市现状,对城市实行功能分区的办法可以解决可以缓和城市的矛盾与问题。从总体上看,雅典宪章对陈旧、传统观念的挑战,强调城市发展必须保持与工业生产、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致性,以先进的科学、工程技术发展和改造大城市的思想,都具有其进步意义。 那就是: A.建筑内容与功能的分析。 B.不协调的原则。 C.反透视的时空观。 D.传统盒子式建筑的解体。 E.还需加上结构工程与建筑的再统一建筑语言中的常数或“不变数”。 F.空间的连续性。空间连续性是弗兰克·劳埃德·赖特的重大贡献,相当于动态立体派的时空概念,尽管他把它应用于社会准则如同应用于空间方面一样。 G.建筑、城市与园林绿化的再统一。建筑城市园林绿化的再统一是城乡统一的结果。要坚持现在是建筑师认识现代运动历史的时候了。要停止搞那些由纪念碑式盒子组成的过了时的城市建筑设计,不管是垂直的、水平的、不透明的、透明的或反光的建筑。 § 相关评价 《马丘比丘宪章》首先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城市和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并将理解和贯彻这一关系视为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马丘比丘宪章》摒弃了《雅典宪章》机械主义和物质空间决定论的思想基石,宣扬社会文化论的基本思想。社会文化论认为,物质空间只是影响城市生活的一项变量,而且这一变量并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而起决定性作用的应该是城市中各人类群体的文化、社会交往模式和政治结构。在考察了当时城市化快速发展和遍布全球的状况之后,《马丘比丘宪章》要求将城市规划的专业和技术应用到各级人类居住点上,即邻里、乡镇、城市、都市地区、区域、国家和洲,并以此来指导建设。而这些规划都“必须对人类的各种需求作出解释和反应”,并“应该按照可能的经济条件和文化意义提供与人民要求相适应的城市服务设施和城市形态”。从人的需要和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出发,《马丘比丘宪章》针对于《雅典宪章》和当时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的具有指导意义的观点。 《马丘比丘宪章》在对40多年的城市规划理论探索和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雅典宪章》所崇尚的功能分区“没有考虑城市居民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结果使城市患了贫血症,在那些城市里建筑物成了孤立的单元,否认了人类的活动要求流动的、连续的空间这一事实”。确实,《雅典宪章》以后的城市规划基础上都是依据功能分区的思想而展开的,尤其在第二次大战后的城市重建和快速发展阶段中按规划建设的许多新城和一系列的城市改选中,由于对纯粹功能分区的强调而导致了许多问题,人们发现经过改建的城市社区竟然不如改建前或一些未改选的地区充满活力,新建的城市则又相当的冷漠、单调,缺乏生气。对于功能分区的批评,认为功能分区并不是一种组织良好城市的方法,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就已经开始,而最早的批评来自于CIAM的内部,即Team 10,他们认为柯布西埃的理想城市“是一种时尚的、文雅的、诗意的、有纪律的、机械环境的机械社会,或者说,是具有严格等级的技术社会的优美城市”。他们提出的以人为核心的人际结合思想以及流动、生长、变化的思想为城市规划的新发展提供了新的起点。60年代的理论则以杰克布斯充满激情的现实评述和亚历克山大相对抽象的理论论证为代表。《马丘比丘宪章》接受了这样的观点,提出:“在今天不应当把城市当作一系列的组成部分拼在一起考虑而必须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并且强调“在1933年,主导思想是把城市和城市的建筑分成若干组成部分,在1977年,目标应当是把已经失掉了它们的相互依赖性和相互关联性,并已经失去其活力和涵义的组成部分重新统一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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