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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明天然木根流云槎
释义

槎,本意指木筏。天然木根泛指天然生成而非人为加工的树根。天然木流云槎是一件精贵的木雕艺术品,是人们根据古代乘槎上天拜见牛郎织女的故事用天然树根制作出来的。此槎由一块天然生成的榆树根稍加修整而成为一坐具,右侧卷起处有阴刻填绿篆书“流云”二字,下署赵宦光款,并有 “凡夫”白文印。槎面及边缘刻有明代董其昌、陈继儒,清代阮元、半亩园主人以及现代衡永题记五则。

基本信息

【名称】:明天然木根流云槎

【类别】:木器

【年代】:明代

【文物原属】:原为明代正德时扬州新城康对山故物,曾陈于康山草堂。

【文物现状】: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

简介

通高86.5cm,横257cm,进深320cm。

著名文化学者韦明铧评价,有着500年历史的“流云槎”自身的文化价值相当高,它见证了明清时期扬州的繁华与衰颓。令人惊叹的是,太多的文化名人因为康山草堂,因为江春,因为阮元跟“流云槎”发生了文化关系。

著名文化学者王章涛认为,流云槎”应是“无价之宝”,陈列它的地方也是十分显赫,除了“康山草堂”,作为皇亲贵胄的第四任主人麟庆的“半亩园”在历史上也相当有名。天然木“流云槎”5次易主涉及到一位明代状元,一位清代进士,一位盐商商总,一位河道总督,而且有记载的乾隆皇帝到康山草堂也数次把玩过。现在,明、清两朝24位皇帝生活过的故宫成了它最后的“栖息地”,无疑是它显赫身世的最好归宿。

收藏始末

此物原为明代正德时扬州新城康海(康对山)故物,曾陈于康山草堂。康海是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状元,任翰林院修撰、经筵讲官等。正德五年(1510年),康海因宦官刘瑾被诛一事受牵连被免职,自此家道中落。据野史记载,康海罢官后,筑室于此,流连诗书,招集女乐,自弹琵琶,宴饮宾客,优哉游哉。从此,这个小小的土丘就被称作“康山”。而“流云槎”一直陈设于其康山草堂中,在康海手中,“流云槎”有了最初记载。

清代乾隆初年,时任扬州盐商商总的江春(江鹤亭)从落败的康海后人处购得宅第,并用黄金千两买下了“流云槎”。这位人称“以布衣结交天子”、有儒风、懂经商、善交际,在两淮盐商中享有很高威信的盐商世家弟子,就成了这件罕见树根艺术品的第二任主人。

当年,乾隆皇帝六下江南,有两次去了扬州。大家可能不知道,这两次下扬州他都亲临江春府第——康山草堂欣赏天然木“流云槎”,有御书为证“奇花二月之中,遇古木千年以上,论楹帖以赐”。 然而世事难料,随着江春的败落,“流云槎”再次辗转。

历史文化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阮元回故乡扬州时,居住地阮家大院因失火被烧,暂无地可居。而清朝大盐商江春的豪门大宅康山草堂已经败落充公。康山虽比不上先前的繁华,但里面的古宅依旧存在,由于阮元和江春有亲戚关系(阮元的祖母是江春的堂姊妹),阮元就向公家买下了康山草堂。

阮元成了康山草堂的新主人后,有一次在老宅处意外发现了这座“流云槎”,赶紧让仆人洗干净。“流云槎”因为长期无人照料,被弃角落,已布满灰尘,并有了虫眼。阮元于是请人修补,并妥善小心保存。正因为阮元,“流云槎”才得以“重见天日”。

阮元成了“流云槎”的第三任主人后,一日,他的好友、时任江南河道总督的麟庆(即半亩园主人)前来拜访时,对此宝物颇为欢喜,阮元就顺手将“流云槎”赠送给他。就这样,流云槎又转到了第四位主人手中。喜获至宝的麟庆把“流云槎”运回北京,并添配楠木云纹木座,陈设于紫禁城外东北角自家花园“半亩园”中,并将其收入自己编著的《鸿雪姻缘图记》一书。

解放后,麟庆后人王衡永先生将“流云槎”修整复原,于1958年捐赠给北京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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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