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旅游签证保险 |
释义 | 根据申根国家的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保险,证明可担保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即3万欧元),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并且覆盖所有的申根国家 ( 商务签证要求保险期限为 30 天 ) 。在同时递交了护照和保险单后,才能发放签证。 申请对象到2008年12月12日,申根国家共有25个: 德国、比利时、荷兰、法国、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拉脱维亚、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捷克、瑞士。 与旅游者的想象不同的是,目前的境外旅游保险涵盖范围已经不是单纯的意外伤害,还包括了医药补偿、旅行者随身财产、个人钱财、旅程延误、旅游证件遗失、行李延误等。 以上海地区为例,提供境外旅游保险的保险公司有:上海平安保险公司,上海太平洋保险公司等 购买境外旅游签证注意事项一、热衷于境外旅游的人士在出游前一定要考虑一份包括意外和紧急救援医疗双重保障的境外旅行险。由于旅游者对选择的出游地点大多不是很熟悉,意外和紧急救援医疗双重保障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了双重保障将更有利于境外旅游者应对在国外的突发风险,保障出游的质量。 二、要充分考虑购买保险的保障期限。游客应当按自己的旅游行程,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为自己选择一份量身订做的保单。 三、要认真了解紧急救援服务的内容及提供此项服务的境外救援公司的服务水平。包括境外救援公司在全世界的机构网点情况,在旅游目的地的服务状况等。 四、是计划去欧洲申根国家旅游的游客要特别留意保险金额。 根据欧盟理事会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办理旅游医疗保险是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且最低保障金额为3万欧元。有些游客就曾因为购买的境外旅游险保障额度不足3万欧元,而不得不重新购买保险 投保旅游签证保险所需信息及资料1、旅行信息:主要旅行目的地、旅行开始日期、旅行结束日期; 2、被保险人信息及资料: 姓名、性别、身份证和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年月日)、手机(如无则填写其它电话)、紧急联络人、紧急联络电话; 护照复印件1份 3、投保人信息 如为个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和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年月日)、手机(如无则填写其它电话); 如为团体:单位全称、投保人数等 4、受益人信息 法定 指定:姓名、性别、身份证和护照号码、出生日期(年月日);如有多个,还须明确受益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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