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磐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组织对全县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研,研究其发展趋势,当好县委、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与助手。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负责民族、宗教有关事项的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协调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的事宜,管理和办理民族成份的鉴定和更改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宗教团体、宗教事务,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对宗教活动进行管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和鼓励宗教组织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兴办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负责涉外宗教事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抵制和打击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和非法、违法活动。负责培养、推荐少数民族干部;负责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培养新时期爱国爱教的宗教神职人员 内设机构民族宗教科 负责管理民族宗教日常事务工作 地址安文镇龙山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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