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湖南省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在原湖南省娄底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州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湘办发 [2004]4号)精神组建的, 于 2004年5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属省垂直管理的正处级单位,下辖涟源、冷水江、新化、双峰4个县(市)局及市药品检验所,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食品安全监察与协调科、药品注册安全监管科、药品市场科、医疗器械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监察室、稽查支队 10个职能科室。 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局长:易南斌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戴小勤 分管政策法规、药品市场监督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邹涧 分管药品注册、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督查与协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永平 分管稽查、药品检验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孝礼 分管事项:分管人事教育、机关党群、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 调研员:陈明志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调研工作,配合抓基建工作 单位职能(一)、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相关的地方性管理法规;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科研、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三)、组织当地有关部门研究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四)、依法组织开展对当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开展当地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 监督实施国家颁布的药品法定标准和地方习用药材标准、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国家关于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 (六)、依法核发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许可证;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药品生产质量、药品经营质量和医疗机构制剂管理规范; 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实施监督检查。 (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目录,依法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八)、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协助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的再评价。 (九)、组织、指导当地药品检验机构依法抽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及其他业务工作。 (十)、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等违法行为和责任人。 (十一)、对直属机构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 (十二)、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十三)、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娄底市贤童东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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