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梁伟发 |
释义 | 梁伟发,1952年9月生,广东罗定人,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人大第九届第十届人民代表,现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总警监警衔。 中文名:梁伟发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广东省罗定市 出生日期:1952年9月 职业:高级经济师 毕业院校:华南理工大学 主要成就:省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 简介梁伟发,男,1952年9月出生,广东省罗定市人,中共党员。1975年12月入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华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大专学历,工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人大第九届、第十届人民代表,现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副总警监警衔。2011年8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广东省设立社会工作委员会。这是广东省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成立的专门机构。梁伟发任副主任。 经历1972年12月,先后在罗定县农机厂当工人,县教育工作队任队员、副组长; 1976年06月,在罗定县连洲公社先后任资料员、办公室副主任、革委会副主任、管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1982年09月,在华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读书; 1984年05月,任罗定县经委副主任; 1984年09月,任罗定县委常委、经委主任、党组书记; 1985年07月,任罗定县委常委、罗城镇委书记;1986年08月,任罗定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87年04月,任罗定县委副书记、县长; 1988年12月,任罗定县委书记; 1991年09月,任肇庆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5年12月,任肇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年03月,任肇庆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年02月,任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2000年05月,任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2年05月当选省委委员; 2003年03月,任中共河源市委书记、河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04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 2007年05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 2008年09月,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2007年08月,被国家授予副总警监警衔。 2011年08月,兼任省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2012年05月,不再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 2012.5---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兼任省公安厅厅长。 相关新闻在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暨领导干部“三纪”教育学习班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伟发带领290名公安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宣誓,面对警徽庄严承诺。会上,梁伟发还与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签订了《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郑重承诺秉公执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俭办事、坚持正义。梁伟发在讲话中强调,省公安厅党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惩防腐败,但问题还是时有发生,原因是一些领导干部思想蜕变、私欲膨胀、放松自律,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制度之上,面对法律、廉政制度和纪律,心存侥幸,处心积虑绕开制度监管。 梁伟发要求全省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誓言、坚守承诺,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契机,不断强化廉洁从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从源头上筑牢拒腐防线。要坚持不懈抓学习,不折不扣抓贯彻,坚定不移抓苗头,以铁的手腕抓惩治,对违反《廉政准则》和《纪律条令》的领导干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实现“平安亚运”、“平安广东”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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