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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上士
释义

§ 简介

最新军衔中的上士

上士是军人的职衔,多数国家军士军衔中的最高衔称。在部队多半担任副排长的职务。在中华民国的军衔制度中,上士之下的阶级为中士,上士之上的阶级为士官长。

中华民国的士官(包含士兵)共分九级,上士相当于美国陆军的Staff Sergeant,空军的Technical Sergeant,或海军的Petty Officer 1st Class;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相对应官阶为三级士官。

§ 由来

该词由德文“野战”和“差役”两词组合而成,“差役”一词又是由动词“不停地运动”演变而来,表示那些为主人跑腿儿的人。最新军衔中的上士早在欧洲的雇佣军中,差役是连队最高长官上尉和士兵的中间人,负责上下联系。差役分为普通差役和野战差役两种,普通差役每月从士兵中推选,野战差役则由军官指定。由于野战差役都是被军官器重的优秀士兵,所以除了上下联络以外,逐步地负责连队的文字工作、教官工作,参与对士兵的管理,成为连队的重要人物。以后野战差役(上士)被作为士兵军衔中最高级别的称号来使用。

§ 划分

其他国家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设有此衔,除设军士长、大士军衔的国家外,上士是军士衔级中的最高级别。有的国家还将上士分为若干等级,如秘鲁分为两级,意大利、阿根廷分为三级,波兰分为四级。

中国

根据1999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修订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三章规定,士兵的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一)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二)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二)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三)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四)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中,列兵为最低军衔,六级士官为最高军衔。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士兵军衔的授予、晋升:

(一)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二)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三)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四)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第二十条士兵军衔应当按照规定的服现役期限晋升;服现役第一年的列兵被提升为班长职务的,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 中国上士军衔

晚清军衔制中的上士

1905年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从而形成了我国最早的军衔等级。1909年11月,军咨处奏请朝廷设立军士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军衔制中的上士

1912年,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沿用晚清军衔制,并做了一些调整,其中军士原分为两级:一等目兵、二等目兵。不久之后,又对军衔等级和称谓做了修改,军士改为三级:上士、中士、下士。 北洋政府时期军衔

北洋政府军衔制中的上士

1912年8月,北洋政府在南京临时政府军衔制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国民政府军衔制中的上士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中的上士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士军衔肩章(1988~1994)

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士军衔肩章(1988~1994)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军士设置为:上士、中士、下士。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第五年的副班长,都可晋升为上士军衔。

1998年12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取消军士和士官军衔,新的士官军衔改为一级至六级士官。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年底前将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称谓由低至高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 医师称谓

中国周代医师的一种称谓。“上士”一词最早见于《周礼•天官冢宰》。周代将医师划分为上、中、下士三个等级。上士的级别最高。医师上士一般掌管医药政令,负责王臣官吏的医疗,并对中士、下士、府、史、徒等进行管理。“稽其事,制其食”。

§ 贵族官阶

中国古代贵族官阶之一。其地位次于下大夫,高于中士。《周礼.天官.序官》:“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孙诒让正义:“凡诸官上士,《王制》谓之元士,又谓之适士,中﹑下士又谓之官师。”《孟子•万章下》:“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秦以后亦有袭用古制,以上士﹑中士﹑下士为官秩者。

§ 其他含义

1.佛经中对菩萨的称呼。

2.指道德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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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8 4: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