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伟忠 |
释义 | § 人物背景 陈伟忠现年(2010年)40岁,广东湛江亦坎区人。[1] § 陷入“空姐自杀门” 事件 于丹丹 2010年4月22日,据台湾《旺报》报道,深圳航空空姐于丹丹,疑似遭到深圳航空酒店高级管理人员陈伟忠以简讯声称将殉情,在无法与男方联系之下,在深圳机场旁的锦江之星连锁酒店上吊自杀身亡。 经过 1988年5月17日出生的于丹丹是辽宁沈阳人。妈妈魏学晶说,女儿从小乖巧伶俐,各方面都很优秀,2007年于丹丹考上位于天津的中国民航大学。2009年,深航到中国民航大学招空姐,还没有毕业的于丹丹过五关斩六将被录取了,并于2009年8月27日与深航签订了预备乘务员培训协议。 由于于丹丹在实习期间各项表现优异,引起了北京深航酒店高级管理人员、实习阶段主要负责人陈伟忠的注意。于丹丹的继父李彦章说,进入培训的准空姐,只有50%的人可能成为正式空姐,陈伟忠是否曾以此为诱饵引诱或威胁过于丹丹,现在已不得而知。 经过两个多月的实习,于丹丹于11月初从北京来到深圳,进行预备乘务员培训。但过了几天,陈伟忠辞掉了工作从北京来深圳。2010年春节前夕,于丹丹正式成为深圳航空公司空姐中的一员,并开始登机服务。[1]于丹丹的手机中至今还保留着数十条陈伟忠发来的短信 于丹丹的母亲魏学晶说,陈伟忠曾无数次对丹丹表示,可以给她安排好的工作、好的班次飞行,甚至可以靠他在深航的关系,把丹丹调到家乡沈阳。“虽然不知道陈伟忠在深航是否真有这么大的权力,但这对一个还没有什么社会阅历和处世经验、刚进入社会的小女孩,肯定是一种很大的心理压力。”于丹丹的手机中至今还保留着数十条陈伟忠发来的短信。 2010年3月7日上午开始,大量的短信谈到了双方的“约定”———一起去“天国”。3月8日下午,在深圳机场对面的锦江之星连锁酒店里,服务员发现于丹丹用浴室的布帘吊死在浴缸上方。 于丹丹的家人认为,陈伟忠有教唆和诱导于丹丹自杀、明知于丹丹将自杀却故意不阻止的嫌疑。 事件调查 于丹丹的家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陈伟忠的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认为于系自杀,未予立案。 于丹丹家人向深圳市检察机关递送材料,引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宝安区检察院于2010年4月19日通知其家人来深处理相关事宜。公安机关表示,将在搜集相关证据后,于本周五(2010年4月23日)前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1] [2] § 宣判 2011年1月22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传出消息: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深航空姐于丹丹自杀案已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陈伟忠被判支付原告魏××(于丹丹母亲)人身损害赔偿款12.5万多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合计15.5万多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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