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来属邦 |
释义 | § 马来属邦 § 正文 英国殖民者对马来亚进行统治的一种形式。它是由马来半岛南北两部分不曾加入马来联邦的柔佛、吉打、吉兰丹、丁加奴及玻璃市5个邦组成的。 位于马来半岛北部的丁加奴、吉兰丹、吉打和玻璃市,因为邻接暹罗,在政治上与暹罗有着不同程度的依存关系,不可能同时与马来联邦的各邦组成联邦。英国殖民者为了并吞这些土邦,以改变其在暹罗的治外法权作为交换条件,于1909年 3月与暹罗签订曼谷条约。取得对吉兰丹、丁加奴、吉打和玻璃市的宗主权、行政权和管理权,把这 4个邦置于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英国殖民者于1914年完全控制柔佛王国。此后,柔佛、吉打、吉兰丹、丁加奴和玻璃市统称为马来属邦。 马来属邦的 5个邦,名义上虽是独立,各邦也各有议会,辅助行政事务,但实际上都是英国殖民者主宰一切。英国在马来属邦的统治,除了把驻扎官改为顾问外,和马来联邦没有什么不同。1948年英国把属邦并入马来亚联合邦。 § 配图 § 相关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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