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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职业医闹
释义

职业医闹

§ 简介

职业医闹

职业医闹与患者家属要求赔偿有很明显的区别,只要他们打听到医疗事故的消息,行动很迅速,也是有组织、有规模的…… 他们平时在医院门前看似在四处“闲”逛,其实他们并不“闲”,他们在各个诊室搜索,四处打听患者的各种医疗事故信息,当他们从各种医疗事故中嗅到金钱的味道,就马上和患者家属联系称自己可以帮助家属向医院索要赔偿,并提出自己的要求,然后打着患者家属的旗号,在医院上演要求医院承担责任的闹剧。

他们往往和出现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互相利用,或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是拉起条幅给医院施压,甚至将死者或伤者抬到门诊大厅,通过这些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他们再从中分红,已扰乱正常就医秩序。

§ 特征

职业医闹

“医闹”多是无业人员。一个医闹团体最少的有十余人,最多的有百余人,这些人大多都没有固定的工作,有相当一部分还是城市周边的中年妇女,她们大多靠拣垃圾或做小生意为生,且大多属于一个村或一个地方的人。每次有“业务”的时候,就由一个人牵头,一个通知一个,有相识的也有不相识的,然后在一起相约到医院。

他们会在医院门口扯上横幅,冲进医院又打又砸,围堵医生、封住诊室,要求院方赔偿。如果院方不赔偿或不迁就这种行为,他们就会在医院闹上十天半月,不拿到钱誓不罢休。他们既不是医院的工作人员,也不是患者的家属,而是悄悄滋长的另一种怪异职业“医闹”。

这样的“医闹一族”往往和出现了医疗纠纷的患者家属相互配合,或是在医院门前聚众静坐,或是在医院拉起横幅要求赔偿,严重的将死者或伤者抬到医院门诊大厅扰乱就诊秩序。在医疗纠纷当事人获得了医院的赔偿后,他们再与当事人分红。

§ 维权还是取闹

职业医闹

某医院门前,上书“杀人偿命,血债血偿,医生无德,天理何在”字样的约3米长白色条幅横悬在医院门前。七八个身着孝服的“家长”们,正围着火盆为死者烧纸祭奠。两只花圈端正地摆放在医院门口,中间是一名少年的黑白照片。这一场面,引得过往行人、患者们驻足围观。当时,正值中午,他们一边蹲在医院门口吃盒饭,一边不停地对进入医院的患者们说:“杀人医院,天理何在!”当医院围观者越来越多时,他们开始做出一些让人同情的动作,时而号啕,时而捶胸顿足。

这起事件源于一名12岁男孩在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传染性疾病,不治身亡。据该院医政科负责人介绍,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头两天“死者家属”认为医院存在重大过失不肯将尸体抬出病房,甚至把少年尸体抬到医政科,放在桌子上,要在办公室里为孩祭奠。经院方协调无效后,为了照顾“患者家属”情绪,医院允许他们在办公室内烧起了冥纸。院方表示,如果鉴定为医疗事故,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认定,作出相应赔偿,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此事。

然而,患方家属却表示走法律程序麻烦,希望院方马上给钱。其中两名年约40岁左右的女性表现异常,时不时拍案而起,破口大骂。

该院连续换了三名副院长接待他们,他们都不满意。最后,院长忍无可忍,对其中一人说:“你们跟死者是什么关系,你们是不是医闹,再闹下去我马上报警!”这些人才悻悻而去,并表示,明天还会来接着谈。

§ 操作手法

职业医闹

第一步,打探医疗纠纷。在得到消息后,“医闹”赶在第一时间与患者家属取得联系,摇身变成患者“亲属”,并取得他们的信任,为其“出谋划策”,准备索赔。

第二步,分工。真正的患者家属只需要出现在医院门口就可以,“医闹”担负静坐、谈判、购买和发放食物等任务。

第三步,闹到一定程度后,“医闹”与患者亲属一起找医院协商。医院一旦不能满足条件,“医闹”就拍桌子、砸板凳,医院外大闹,医院内小闹,在医院内忧外困的情况下,迫使医院妥协。

第四步,不是所有的医院都“逆来顺受”,一些医院坚决不低头,执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这时候“医闹”就打人、砸东西,制造更大的负面影响。

第五步,医院一般到这个时候都被折腾得差不多了,但“医闹”并不善罢甘休,而是扬言要对医院院长、医生进行报复。

§ 影响

一家民营医院负责人称,医院曾多次遭遇“医闹”,最后,他们与某些“医闹”都成了“熟人”。其中一人还向他们透露,闹的过程中要把握一个“尺度”,而这个“尺度”是完全按照他们聘请的律师所要求地做的,哪儿些事可以做,哪儿些事不能做,律师会一一列举出来。该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由于“医闹”无理取闹,“明哲保身”成了眼下许多医生的信条。一遇疑难杂症,不少医生不约而同地选择回避,“能躲则躲,能推则推”,生怕“引火烧身”。

医疗技术始终处在一个发展、创新的形态下,随着各类新疾病的出现,医务人员需要不停地进行医学探索,但“医闹”现象的出现,使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而这样就可能放弃某些方面的探索或创新,一旦遇到风险较大的手术,他们就会一推了之,而患者也就失去了康复的一线希望。但不论怎么说,医生也不愿意看到医疗事故的发生。

§ 出现因素

一是很多患者送到医院时,已经处于危险期,这时患者出现意外,其家属就会认为是医疗事故,而医院会认为自身的操作没有过失,在达不成赔偿协议的时候,患者就会采用过激行为为医院施加压力,以达到赔偿目的。

二是医疗事故鉴定复杂。

三是有些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时,操作确实存在不合格现象。

四是正当赔偿手续非常复杂。

五是利益驱使,这也是“医闹团体”出现的主要原因。

§ 律师观点

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闹”现象本身存在诸多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

律师表示,“医闹”与患者家属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畸形授权关系——“医闹”必然先获得患者家属的授权,然后获取相应的信息。从患者家属角度看,这种授权并不合理,因其本身并没有“闹”的权利。同时,不少“医闹”事先往往会采取夸大结果、虚构事实的方法,取得患者家属的信任,而这种行为本身已构成某种程度的欺诈。

律师提醒,职业“医闹”通过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的赔偿,这种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若产生严重后果,将遭受处罚。同时,如果患者家属参与“医闹”,并对医院正常秩序产生恶劣影响,那么别说争取赔偿了,自己都有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

§ 杜绝方法

“医闹”现象之所以能够成了一个小“气候”,是因为有医患之间关系紧张这块土壤。当前在一些地方,医患关系已经达到患者视医生如蛇蝎,医生视患者如寇仇这样的境地,虽不能说患者毫无责任,但医院和医生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本来在患者心目中,医生都应该是“白衣天使”。但在医疗产业化的现实下,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医院却长期、大量地透支患者对医生的崇敬和信任,偏离了自己的职业宗旨,把患者的病痛当成了敛财的良机,不加节制地利用信息不对称,患者的需求缺乏弹性这些天然优势,加重患者的负担和痛苦。这方面的黑幕已经被揭出很多,就在前不久,深圳人民医院还曝出了一天收费25小时的丑闻。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更是被医卫系统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而丧失了应有的公信力。这样看来,要彻底铲除“医闹”存在的土壤,就必须解开医患关系的死结,而要解决这个死结,医院和医生就必须主动采取措施,重建患者对自己的信任。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解决“医闹”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向患者提供专业和法律方面的服务,同时降低患者依法维权的成本,将患者的维权行动疏导到合法的渠道中来,这样才能使“医闹”无隙可乘,失去生存的空间,这才是釜底抽薪之策。

在中国的现状下,堵住“医闹”之浊水,开辟“医诉”之清流,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佳途径。虽然医疗系统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确是“医闹”存在的原因之一,却不能成为纵容其泛滥的理由。“根除医疗腐败,才能杜绝‘医闹’”的说法,可以是一时激愤的牢骚,却不该受到舆论的鼓励,否则,我们将既得不到良好的医疗环境,也不可能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

§ 参考资料

[1] 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hyxw/news/2009/06-25/17491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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