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品特点 史蒂文斯的诗以意义难解著称。他在本质上是一位冥想的诗人,一位极具美学敏感的哲人。他的诗风格独特,在字面上往往构成一种清纯得近乎抽象的美,同时又具有形而上的意味。他力图接近一种更为纯真的艺术,但并不“逃避”现实。他偏爱于认识现实的本质,以及艺术虚构与现实的关系,人的诗意想象力如何观照现实并赋予混乱以秩序等,可以说他的诗就是这类主题的各种变奏。他的诗具有哲学的意义,而又以其不可言说的艺术魅力超越了哲学。四十年代后人们开始“发现”了他,五十年代初他接连得到美国三种最重要的诗歌奖。而在他逝世后,他的声誉越来越高,并被越来越多的人奉为大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