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榆林小曲 |
释义 | § 简介 乾隆皇帝榆林小曲的形成与发展,有着它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榆林,地处古河套文化和匈奴文化交融地带。赵汉时期。这里已是陕北的文化中心,但由于历代羌、胡、突厥等少数民族迁徙频繁乃成为兵家必争之地,使这里的文化形态呈现出一些独有的特点。 据《榆林府志》载:自明成化九年(公元1473)建立卫城。大量移民实边。榆林便成为我国九边重镇之一,常年屯驻重兵。到榆林做官的外省籍人越来越多,尤其是从浙江一带来榆林做官的,先后占了外籍官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此地民间至今流行一种说法,叫“南官北座”)。各地人才的汇聚,促成了各类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榆林小曲就是在这种条件下生成的艺术新品种。 据清、乾隆皇帝《衔批通鉴辑览》中关于明武宗巡边至榆林的专篇记载称:正德十三年(公元1518年)秋七月,明武宗由山西渡过黄河,先抵陕西府谷,于十月间到达榆林,住在在城内太乙神宫(即“凯歌楼”)。每日有歌、舞、唱。直至十四年(公元1519年)二月初,方才由原路返回京师。行前纳了延德总兵戴钦之女为妃。并大征了女乐。又据《榆林府志》记载,清。 康熙九年(公元1670),由江南来的谭吉聪(字舟石,浙江嘉兴人),任榆林堡同知。此人对榆林的“边韦地之形与风俗非常熟悉”,对“人物艺文也重长子之选录”对“兵食水利马政军器人物艺文宜有志此”。对江南小曲十分喜好,来榆时带了家眷及使女。歌伎和所用乐器等,闲暇时,常令其为他们演唱求乐,甚至在他主持修镇志时,也要请艺人来奏乐弹唱。榆林总兵徐占魁在《重修延安绥德镇志序》中说:“爰时聚于署之东偏日,饮绿之堂,丝竹杂奏。觞酒间行”。 据《榆林府志·文艺志》中记载,清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后,榆林城内“文艺其繁”,经常是“夜半曲声听满城”,凯歌楼上常有“羌笛吹新调,秦筝弄急弦”。其盛况可见一斑。据民间相传,当时镇守城堡的兵士,大都是城内的小手工业者。他们三天一小操,五天一大操,既当兵、又从业,日久开长,这些半职业兵士也听会了不少小曲。一天,府内弹三弦的艺人病死,谭为此而发愁,当地一兵士闻讯便毛遂自荐。操琴演奏了几首小调,谭听后十分高兴。从此,这里当地的半职业兵士也被允许进府内耍曲子了。足见当时府内的小曲已开始流入民间,成为当时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新的艺术形式。 清末民初(1909-1914),榆林小曲有了一定的发展,一些民间音乐被吸收、被运用在民间,尤其是小手工业者之间,学唱小曲也一时成风。艺人数量不断增加,小曲出现了兴盛时期,并创作了《陈太爷上任》等作品。这一时期光绪年间文人王吉士不仅采集了大量小曲,对其作了加工和润饰,新发展有《十杯酒》、《进兰房》、《小叮嘴》、《供月光》等曲目二十余首,器乐曲牌有《四合回》、《将军令》、《狮子令》等近十首。 榆林小曲在它最初发展的阶段。虽然来源于明清时期江南的小曲、时调,但当它一旦植根于榆林这块陕北的土壤上之后,必然和当地的语言、民间音乐交融结合、吸收发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韵。从南方来的官员和商人不断带来南方的丝竹管弦和乐妓,并同北方的民歌相融合,久而久之,榆林小曲便既有了北方的粗犷和豪放,又有了江南水乡的柔美和甜蜜。有人说,这就是南北大交流、民族。 榆林小曲形成至今,演唱只在城区内进行,从不涉足城外。其演唱形式历来以自我娱乐为目的,室内院落均可进行,没有固定的演出场合。每遇茶余饭后,艺人们相约为伴,前往参加演唱。城内年纪稍长的居民,大都能唱它一两段以自娱。没有职业班社,也没有以此为业,觅食求生的职业艺人。除了自娱性质的演唱活动外,长期以来,它和当地民俗产生了密切的联系。四时八节,婚丧嫁娶,生辰寿诞,喜庆节日,当地群众都有约请小曲艺人到家演唱的习俗。在这种场合,有时艺人自献绝技,有时主家点同曲。不论在哪种礼仪之中的演唱。对优秀的艺人,主人还要给披红挂彩,以示奖励。这种习俗一直沿袭到一九四九年前后。 § 艺术特色 榆林小曲榆林小曲这一地方民间曲种特点的形成,除受生活习俗、传统文化及当地人民的性格、气质的直接影响外,语言习惯及其方言、语音的影响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榆林小曲这一地方曲种,它均以榆林城内方言演唱。 榆林方言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古入声字音全部或部分读喉塞音韵尾,很象吴语。 2、全部n韵尾读。 3、大部分上声是低降,升调,去声是高降调,和普通话相近。 此外,榆林方言中还有些字音读法较为特殊,如艾、爱两字,均读nai,安读nan,饿、娥、鹅读no,恩读neng,哥读guo,更读jing等。 音乐是人们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方式,旋律当然不是语音的简单夸张,但是地方语音的特殊表达方式,无疑对地方音乐的音调结构及风格色彩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对于说唱曲艺音乐更是这样。 § 演唱形式 扬琴榆林小曲是形成并主要流行于陕北榆林地区的曲艺唱曲形式,榆林小曲的表演形式为一人或二人主唱,多人分持扬琴、古筝、琵琶、三弦、京胡、碟子等伴奏并分不同行当兼唱。其唱腔音乐十分丰富,唱腔体裁为曲牌体,或单曲反复,或联曲串唱。伴奏乐器曲目多演绎男欢女爱和儿女情长的内容,尤擅表现由此生发出的离愁别怨。 小曲的演唱形大简单、轻便、灵活,不化妆、不表演,也不用任何道具。演唱者多兼敲击瓷碟。演唱活动,大都先由乐队奏一、两首乐器乐曲牌,以示静场,然后开始演唱。一次演唱活动,少说也要三、四个小时。 榆林小曲在长期的演唱活动中,形成了不同风格的两种流派,一派是讲究声音的纯实婉转、圆润和流畅,对装饰音尤其是滑音、顿音的运用比较严格。另一派则突出顿、断刚、柔,很强调归韵。 § 传统节目 乐器榆林小曲传统的节目有短有长,《日落黄昏》、《妓女告状》、《放风筝》及《梁山伯与祝英台》、《张生戏莺莺》等皆为其中的代表性作品。榆林小曲的唱词内容,以反映城镇市民生活情趣的为多,除描写离愁别怨、男情女爱之作品有较大例外,其它如反映茶肆酒楼、货郎挑夫的生活(如《开茶馆》、《卖杂货》、《下荆州》)刻划青楼之恨、尼庵之苦(如《妓女告状》、《小尼姑》);以及鲜明生动地表现民俗风情(《放风筝》、《戏秋千》、《偷红鞋》)的篇章,均可见。再如一些脍炙人口的民间传说故事如《梁山伯与祝英台》、《张生戏莺莺》等,也在小曲中得到了别具特色的反映。总之。榆林小曲的内容基本上体现了市民阶层的各种生活侧面,具有浓郁的里巷之曲的特点。与流行在山区,农村的那些质朴粗犷的陕北民歌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榆林小曲的唱词结构,多段联缀者甚多,篇幅大小差距甚大。长段曲目有几十段词构成的,如《害娃娃》有四十段,而短小曲目如《供月光》仅有四段。 组格式有六种,即上下句构成一个唱段的如《妓女告状》,四句组段的如《大送郎》、六句组段的如《姐妹拌嘴》,八句组段的如《五更鸟》、三句组段的如《小放风筝》、五句组段的如《尼姑难》、以四句组段者为多。唱词的名式结构通常是以七字句为它的基本结构形式。也有五字成句的如《谯楼初鼓咚》,还有由五字,七字相间组成的长、短句,如《害娃娃》。 榆林小曲的唱词,融雅、俗于一体,在语言风格和语言结构上既有一般文人的遗词用字,又有当地方言土语。这是在其它歌唱民间艺术中较少见的。如在《姐妹拌嘴》中就有: “妹子颇厌烦;斜倚靠在玉栏杆;骂声泼子你好大胆;春景天景物新鲜;金镯响玉腕;香风飘起在云端。” “什么情人什么汉;人儿虽小你话又残;慢就是你把你的母亲见;我劝你你们二人好好相与各自嫁男。” 榆林小曲的音乐,分唱腔和器乐曲牌两部分,唱腔为其核心部分。唱腔中,除用于一部分曲目首、尾的《前两头忙》和《后两头忙》这样两个唱腔牌子外,其他曲目均无牌子的说法,不论只曲或联曲,大量都是专曲专用。 § 传承意义 历史上的榆林小曲主要是由爱好者以自娱自乐方式演唱,后来出现了作为乞讨手段的走街串巷演唱、堂会演唱及高台性的经营演出。在当地人的文化生活中,榆林小曲扮演过重要的角色。但是,时至今日,这种艺术形式的发展出现了传承乏人的困难,面临失传危险,需要设法加以保护。 § 申请保护 榆林小曲时间:2006年 类别:曲艺 地区:陕西 编号:Ⅴ-28 申报地区或单位:陕西省榆林市 2007年5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对《陕西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予以了公布。将西安鼓乐等145个项目列入了《名录》。该《名录》由民间音乐、民间文学、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以及民俗九大版块组成。其中24个项目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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