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曹允善 |
释义 | § 历程 1882年赴上海求学。1886年春留学英国,同年秋考进率尔敲咸大书院,专攻法律。毕业后留英实习,1896年以优异成绩获律师执业文凭。1897年返回香港,独立经营律师所达30年之久,至1927年始与英人学洵合办律师楼。除从事律师工作外,曹氏热心公益事业。1903年与何启创办圣士提反男校,次年又倡办圣士提反女校,1909年任香港大学华人筹款委员会名誉秘书,并参与大学规例起草工作,后任该大学立例委员及董事等职。1910年任华人公立医局董事,次年又被选为西环公立医局董事会主席,创办赞育医院,志在服务西区贫困居民。1914年与何启、区德筹划填筑九龙湾以拓展民宅。1918年任洁净局绅。1920年被任为香港教育部委员。1924年香港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荣衔。1925年省港大罢工期间,港府委办工业维持会,组织临时特别警察,维持地方秩序。1928年英国授予OBE勋章。1929年被任为立法局议员。1935年又获英国颁发的CBE勋章。1937年被选为香港华人代表,赴英参加英皇加冕大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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