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孔子扫盲奖 |
释义 | "Confucius Literacy Prize" 由曲阜市人民政府出资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 【来历】无内容UNESCO文件 172 EX/12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执行局 第一七二届会议 172 EX/12 巴黎,2005年8月11日 原件:英文 临时议程项目11 设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资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 概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总干事提议,设立一项名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的奖项,并为此提供资金,以奖励那些在从事农村成年人、辍学青年、尤其是妇女和女童的扫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政府和政府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NGOs)。现请执行局批准设立这一奖项。这一提议符合执行局第一七一届会议所批准的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奖项的战略与标准(171 EX/24 号决定)。 建议作出的决定:第4段 1. 在2004年12月1日的一封信中,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长向总干事提出,愿提供资金支持设立一项名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的奖项。该奖项之目的是奖励那些为农村成年人、辍学青年、尤其是妇女和女童等的扫盲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NGOs)。作为对“提高能力的扫盲行动(LIFE)”的具体支持,中国政府提议以中国学圣孔子之名设立这一扫盲奖项并为该奖项提供资金,以体现中国对扫盲的重视和支持终身学习的悠久传统。按照有关章程草案(见附件I)与财务条例(附件II),中华人民共和国每年将出资150,000 美元,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掌握,用于该奖及相关费用。 2. 章程草案规定,该奖每年颁发一次,首期为五年,奖励那些在从事农村成年人、辍学青年、尤其是妇女和女童的扫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NGOs)。每次颁奖对象为两名获奖者,这两名获奖者都享有去中国的一个扫盲项目点参观考察一次的机会,考察的扫盲项目点每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选定。 3. 这一议案符合执行局第一七一届会议所批准的关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奖项的战略与标准(171 EX/24 号决定)。现已按照教科文组织《财务条例》的要求拟定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特别帐户财务条例草案。 4. 根据以上所述,执行局可能希望通过一项行文如下的决定: 执行局, 1. 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议设立名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的奖项,并提供有关资金,其目标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教育领域的目标,尤其是在“联合国扫盲十年计划”和“提高能力的扫盲行动(LIFE)”方面的目标相一致; 2. 审议了关于设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的文件172 EX/12; 3. 注意到提议设立的奖项符合171 EX/19 号文件所载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奖项的战略与标准,也符合171 EX/24 号决定的精神; 4.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这项倡议和愿在首期五年中每年出资150,000 美元的慷慨作法深表谢意; 5. 批准本文决定附件I 中所列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章程”; 6. 注意到本决定附件II 中所列之该奖《特别帐户的财务条例》。 孔子扫盲奖章程172 EX/12 Annex I 附 件 I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章程 第1条 目 的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之目的是奖励那些在从事农村成年人、辍学青年、尤其是妇女和女童的扫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政府或政府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NGOs)所做的工作。本奖项的目标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政策一致,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追求的“全民教育”的计划相关。这些令人称道的努力均旨在加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提高能力的扫盲行动(LIFE)”和“联合国扫盲十年”框架内的工作。 第2条 本奖项的名称、金额和周期 2.1 本奖项的名称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 2.2 本奖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出资,每年出资150,000 美元。本奖的内容包括:两名获奖者每人将得到20,000 美元奖金,和一次去中国的扫盲项目点参观考察的机会。有关参观考察活动由中国政府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确定,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负责组织,参加者为同一年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和其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扫盲奖的获奖者 2.3 收到的所有资金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应存入本奖项的特别计息账户(见附件II中的财务条例)。 2.4 本奖项的所有辅助人员和运作/管理费,包括颁奖仪式、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的制作和散发的所有费用,估计为10,000 美元,完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供。为此,总干事将确定适用的应由根据本奖《财务条例》所设立的特别账户支付的法定管理费数额。 2.5 本奖每年颁发一次,首期为五年。 第3条 候选人的资格 候选人应该为农村成年人和辍学青年、尤其是妇女和女童的扫盲做出了重大贡献。本奖可授予个人、机构、其他实体或非政府组织。 第4条 获奖者的选定 两名获奖者应由联合国教科文总干事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向其提出的建议确定。 第5条 评审委员会 5.1 评审委员会应由总干事任命的5 名独立的、不同国籍的男性和女性委员组成,任期三年。执行局委员的代表或代理人不能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牵涉到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评审委员会委员应主动或由总干事要求他们退出有关的评审工作。总干事可因故更换评审委员会委员。 5.2 评审委员会选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委员无工作报酬,但享有必要的旅行和住宿津贴。进行评奖审议所需的法定人数为三位出席会议的委员。评审委员会讨论时的工作语言为英语。 5.3 评审委员会依照本条例开展工作,进行评审,并有总干事会委派的一名教科文组织秘书处成员协助其工作。评审委员会应尽量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做出决定,若达不成一致,则须进行不记名投票,以简单多数做出决定。评审委员会委员均不参加涉及到本国候选人的表决。 5.4 评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5.5 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结束后七日内,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及评审委员会的建议。 第6条 候选人的提名 6.1 教科文组织一旦收到上文第2 条所述的本奖项资金,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即应正式请会员国政府在与本国全国委员会协商之后,并邀请与教科文组织保持正式咨询关系并在与该奖项相关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政府国际组织,在每年4 月30 日之前向本奖项秘书处提交候选人提名。 6.2 向总干事提交的候选人提名应由各会员国政府与其全国委员会磋商后提出,或由那些与教科文组织保持正式关系的非政府组织提出。每国政府和每个国际非政府国际组织每年只可提名两名候选人。自我提名将不予考虑。 6.3 每个候选人提名均应附一封书面推荐函,其中应包含用英文或法文书写的以下主要内容: (a) 一份候选者的背景和成就说明; (b) 一份有关候选者工作或工作成果、出版物和其它重要证明文件的简介,以供评审; (c) 一份对候选者为实现本奖项目标所做贡献的鉴定。 第7条 颁奖程序 7.1 本奖由总干事在每年借国际扫盲日(9月8日)之机专门在联合国教科文巴黎总部或北京举行的正式仪式上颁发。个别年份,也可在总干事认为适当的其他国家颁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向获奖者颁发奖金支票以及证书和奖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应正式宣布获奖者姓名。 7.2 若获奖的工作是由两个以上的个人所共同完成,则奖金应归他们共同所有。 7.3 本奖项不考虑已故人士的工作。但是,若获奖者在颁奖之前逝世,本奖项可照常颁发。 7.4 若获奖者拒绝受奖,评审委员会应向总干事提出新的建议。 第8条 自动终止条款——本奖项的法定延长期 8.1 本奖项首期设立五年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将与捐助者一同对本奖项的各个方面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保留还是终止本奖项。总干事将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局报告审查结果。 8.2 若终止本奖项,应由总干事依照本奖项的财务条例决定如何支配本奖项的剩余资金。 第9条 申 诉 不得对教科文组织授予本奖项的决定提出申诉。不得泄漏授奖提议。 第10条 本奖章程的修正 对本章程的任何修订均须提交执行局批准。 孔子扫盲奖特别帐户财务条例172 EX/12 Annex II 附 件 II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特别帐户财务条例 第1条 特别帐户的设立 1.1 根据教科文组织《财务条例》第6条第6段之规定,兹设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特别帐户,以下简称特别账户。 1.2 该特别帐户按如下条例进行管理。 第2条 财务期 财务期与教科文组织的财务期相同。 第3条 目 的 特别帐户所存款项应用于资助联合国教科文孔子扫盲奖,其运作与相关费用。 第4条 收 入 特别帐户的收入来自: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供的赠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事先同意下列入特别帐户; (b) 特别帐户获得的与其目标一致的补助金、捐款、礼赠和遗赠; (c) 杂项收入,包括下述第7 条所指的投资活动的盈利。 第5条 支 出 与上述第3条所述目的有关的开支,包括相关的行政费用均由特别帐户支付。 第6条 帐 目 6.1 教科文组织会计长应保管好必要的会计帐册。 6.2 财务期结束时未用的结存应转入下一个财务期。 6.3 本特别帐户的账目应和本组织的其他账目一样,交由教科文组织外聘审计员审查。 6.4 实物捐助不记入本特别帐户。 第7条 投 资 7.1 总干事可以使用本特别帐户上的资金进行短期投资。 7.2 投资的盈利应存入本特别帐户。 第8条 本特别帐户的关闭 总干事在认为无需使用本特别帐户时可决定将其关闭,并告知执行局。总干事应决定如何使用未用的剩余资金。 第9条 总 则 除非本条例另有规定,本特别帐户应依照教科文组织《财务条例》进行管理。 172 EX/12 更正件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执行局 第一七二届会议 172 EX/12 Corr. 巴黎,2005年9月16日 原 件:英文 临时议程项目11 设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资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孔子扫盲奖” 更 正 件 附件I 第2条 第2.2项: 删去:“同一年的……和其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扫盲奖的……”。 增加:“在与世宗王扫盲奖的捐助者和国际阅读协会扫盲奖的捐助者磋商并征得其同意后,将邀请这两个奖项的获奖者参加考察。” 【类似奖项】自1969年以来,为奖励世界各国有关组织及个人在扫盲工作方面的贡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机构曾先向设立了七项国际性扫盲奖—— 一、娜杰日达·克·克鲁普斯卡娅国际文化奖(Nadezhda K. Krupskaya International Cultural Prize) 由前苏联政府捐助。每年9月8日国际扫盲日时由教科文组织颁发,表彰扫盲出色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故又称该奖为教科文组织扫盲奖(UNESCO International Literacy Prize)。 二、伊拉克扫盲奖(Iraqi Literacy Award),1991年伊拉克侵略科威特的海湾战争后也已撤消。 三、国际野间扫盲奖(Noma Literacy Prize),1980年,由日本最大的综合出版社《世谈社》设立,并以该社社长姓氏命名,奖金为1.5万美元。 四、国际阅读协会扫盲奖(International Reading Association Literacy Award),1979年创立,奖金为1.5万美元。 五、世宗王扫盲奖(King Sejong Literacy Prize),1990年由韩国政府设立,有两个奖项,奖金各为1.5美元。 六、马尔科姆·阿迪塞希亚国际扫盲奖(Malcolm Adiseshiah International Literacy Prize),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前副总干事的名字命名,1998年开始颁发,奖金为2万美元。 七、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奖(Mohammed Reza Pahlavi Literacy Prize)。 【价值和意义】“孔子奖”首次申请费用约15万美元,由山东省旅游局出资。曲阜市政府已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承诺,从第二年起,每年出资15万美元(按当期汇率以人民币出资)。 儒林党挟洋自重“这个奖项的设立,跟诺贝尔奖对于瑞典的意义一样。”,曲阜孔子研究院学术研究部部长齐经疆说。 新中国任重道远中国人民从儒教旧社会解放以来,中国的成人文盲率大幅下降,已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80%降到2002年的8.72%。 中国政府在2000年底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战略目标,2003年全国青壮年文盲已降到5%以下。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局公布的全球过去十年扫盲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在所统计的40个国家中,中国在扫盲教育方面取得的成绩最大。2004年全国共扫除文盲204.58万人,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4%左右。2004年9月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日内瓦举行颁奖仪式,将2004年度“世宗王扫盲奖”授予中国青海省扫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表彰其在扫盲工作中取得的卓越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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