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军正 |
释义 | 官职简介军正置古代军中执法官名称。掌军事刑法。自春秋时期起到汉代,先后都曾设置此官,汉又有军正丞。这是我国最早的专职军事法官。汉京师的南、北军,各有正,即军正,其副职名军正丞。 史籍记载《史记·司马穰苴列传》:“(司马穰苴)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云何?’对曰:‘当斩。” 《七国考》引《列子》:“鲁施氏之子好兵,楚王以为军正。”《补汉兵志》:“有军正、正丞,掌军法。”“非有事不统于太尉、渚将军。”引《百官表》:“高帝五年军正阳咸延为少府。”又引《胡建传》:“孝武天汉中守军正丞。”“《军法》曰:‘正亡(不)属将军,将军有罪以闻;二干石以下行法焉。”汉代,军正或正丞这些军事法官职权很大,将军有罪要报告皇帝处置,二千石以下军官犯军法,不待请示,直接按军法处置。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