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景观生态规划 |
释义 | 1.景观生态规划的概念景观生态规划(Landscape ecological Planning)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根据景观生态学的原理及其它相关学科的知识,以区域景观生态系统整体优化为基本目标,通过研究景观格局与生态过程以及人类活动与景观的相互作用,建立区域景观生态系统优化利用的空间结构和模式,使廊道、斑块、基质等景观要素的数量及其空间分布合理,使信息流、物质流与能量流畅通,并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且适于人类居住。城市景观生态设计则是城市景观生态规划的深入和细致,更多地从具体的工程或具体的生态技术配置景观生态系统。 2.景观生态规划的目标和原则景观生态规划总的目标是改善城市景观结构,加强城镇景观功能,提高城镇环境质量,促进城镇景观的持续发展具体目标有:安全性、健康性、舒适性等。 根据景观生态规划的内涵及目标,要做好景观生态规划,应当遵循原则有:生态环境优先原则、景观多样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整体规划设计原则、地域化原则、综合性原则、人本化原则。 3.景观生态规划的内容与方法(1) 确定规划范围与规划目标。规划前必须明确规划区域及须解决的问题。一般而言,规划范围由政府决策部门确定;规划目标可分为3 类:①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而进行的自然保护区设计;②为自然(景观) 资源的合理开发而进行的设计;③为当前不合理的景观格局(土地利用) 而进行的景观结构调整。 (2) 景观资料的搜集。包括生物(植被、野生动物等) 、非生物(地理、地质、气候、水文和土壤等) 两个方面,景观的生态过程及与之相关联的生态现象(人口、文化及人的价值观等) 和人类对景观影响程度等。收集资料的目的是了解规划区域的景观结构、自然过程及社会文化状况,为以后的景观生态分类与生态适宜性分析奠定基础。 (3) 景观生态分类和制图。根据现有资料,综合分析规划区的自然特征、人类需要和社会经济条件,根据规划目标和原则,选取影响景观格局、分布规律、演替的主导因子作为分类指标,进行景观生态类型制图,以此作为景观生态适宜性评价的基础。 (4) 景观生态适宜性分析。以景观生态类型为评价单元,根据区域景观资源与环境特征、发展需求与资源利用要求,选择有代表性的生态因子(如降水、土壤肥力、旅游等) ,分析某一景观类型内在的资源质量以及与相邻景观类型的关系(相斥性或相容性),确定景观类型对某一用途的适宜性和限制性,划分景观类型的适宜性等级,同时进行不同景观利用类型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风险分析;以达到既维持生态平衡,又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5) 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根据景观生态适宜性的分析结果,以满足景观生态系统的环境服务、生物生产及文化支持三大基础功能为目的,依据景观生态规划的自然优先原则、持续性等原则构建合理的景观结构。 (6) 景观生态规划实施和调整。根据提出的景观空间结构,确定规划实施方案,制定详细措施,促使规划方案的全面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客观情况的改变,需要对原来的规划方案不断修正,以满足变化的情况,达到景观资源的最优管理和景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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