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京畿圈地案 |
释义 | 京畿圈地案 京畿圈地案 清初圈地时(1644-1645)。摄政王多尔衷将镶黄旗应得之地给正白旗。康熙五年(1666),权臣鳌拜(镶黄旗)与苏克萨哈(正白旗)共同辅政而有隙,鳌拜倚权势执意更换,即镶黄旗在顺义、密云、怀柔、平谷之地不动,而将涿州、雄县、大城、新安、河间、任邱、肃宁、容城等处之地划归正白旗,通州、三河迤东、大路北边至丰润、水平周围之地拨划镶黄旗。命大学士苏纳海、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酌议圈换。朱、王复奏圈地不便、旗民交困,请行停止。鳌拜矫旨将苏、朱、王处绞,家产籍没。1669年康熙计捕鳌拜治罪后,为苏纳海、朱昌诈、王登联平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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