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释义 |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属人民警察体制,也是湖南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长沙市远大二路,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我校直属省司法厅主办主管。学校始建于1980年,原名湖南司法警官学校,2003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高职院校。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学校类型:政法 简介该院现占地面积近200亩,建筑面积达7万平方米,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中级以上职称教师近100名,其中高级职称40余名;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教学设备、警用特种训练器械一应俱全,学院在抓好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为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军事和警体素质,学院免费组织学生进行手枪实弹射击,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等技能训练。在课余开设散打、武术、擒拿等专业队,并颁发拳师证。 学院位于长沙市远大二路,设有司法系、法律系、管理系、执行系等10个教学系部及教辅机构,开设了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戒毒康复、经济管理(狱所方向)、安全防范技术等14个专业。 学院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服。学院已连续四年被评为“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被授予“湖南省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先后被省教育厅评为“教学管理优秀学校”,“学生管理先进单位”,“后勤管理先进单位”,同时被授予长沙市“文明卫生单位”,“花园式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等荣誉,被社会和家长誉为“放得心”学校。 作为全省培养警官的基地和摇篮,已为政法系统输送了大量的合格人才。毕业生可对口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也可由学院推荐至省内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 人才培养学院主要培养适应监狱、劳教、公安等政法工作需要的人民警察和检查官、法官、律师助理人员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需要的实用型法律服务与管理人才。学历层次以大专教育为主,其他教育层次为补充。为了提升在校学生的学历层次,在校内开办了湖南师大短线自考本科班,设立了西南政法大学湖南函授站,并与湖南农大等本科院校联办函授、自考本科教育。 作为湖南省司法警官的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发展,着力抓好职业培训,年培训人数近3000人次。正规办学以来,学院共培养合格毕业生4000多人,培训司法警官2万多人次。目前学院正在加快湖南省司法警官、律师、公正员培训中心建设,一个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条件优越的培训中心即将在新校区落成。 学校资历学院注重实践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校内办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武术段位考试站、驾校、武术搏击俱乐部,设有刑侦暗室、模拟法庭、武术搏击俱乐部、驾校、计算机房、语音室等实训场所,成立了散手、跆拳道等专业队,加强对学生实用技能的训练。先后设立普通话等级测试、英语A级考试、计算机合格考试(信息化岗位工程师)、秘书职业资格考试点,对部分职业技能具备了组织考试和发证的资质。 教学成果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风、考风、校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不断提高。学生英语、计算机过级率和毕业生就业率高出全省同类院校平均水平。组织学生参加全省乃至全国的警体技能、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名列前茅。2003年、2004年参加司法部组织的两界“全国司法警官院校散打擂台赛”,分别获得团体第三名、第一名。近两年,组织学生参加全省传统武术比赛、青少年武术锦标赛等省级武术赛事,共获得两个团体冠军、一个散打王和单项16枚金牌。 教育管理学院在管理上从严治警、从严治校,采用严格的警务化管理模式,坚持规范化管理与多样化教育相结合。强调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警察类院校的办学特色,着力抓好学生的纪律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修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卓有成效。作为“湖南省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学院被学生家长和社会誉为“放得心”学校。 荣誉表彰由于教育教学方面的突出成效,学院连续六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并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先后被有关部门评为“教学管理优秀学校”、“学生管理先进单位”、“后勤管理先进集体、“食品卫生A级单位”,被授予“省级卫生文明单位”、“长沙市花园式单位”、“芙蓉区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省司法厅、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学院正保持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全体教职员工紧密团结在院党委领导的周围,以“学院十一五计划”为指导,进一步加快改革与建设进程,争取在5年内把学院建设成发展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在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的优秀高等职业院校。 各类奖励2007年度获得校外的奖励1、2007年12月,学院获得全省“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组织奖。(湘司发[2008]6号) 2、2007年4月,学院获得全省司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先进集体(省司法厅,湘司发[2007]46号文件)。 3、2007年4月,政治部获得全省司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练兵活动 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省司法厅,湘司发[2007]46号文件)。 4、2007年12月,学院获得2007年度湖南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省教委学校心理教育专业委员会)。 5、2007年6月,学工一支部获得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先进党支部(湘司直机党[2007]10号)。 6、2007年12月,学院获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爱我司法、兴我司法”征文活动组织奖。 7、2008年1月,长沙县卫生局授予学院2007年度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长卫政发[2008]1号) 2006年度受上级或校外表彰集体奖项1、学院获2006年度全省监狱系统财务工作先进单位。 2、学院被评为2006年度“湖南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 3、学院政治部被省直工会评为2006年度“芙蓉标兵岗”。 4、2006年3月,省档案局授予学院“档案质量评比竞赛优胜单位”。 5、长沙县卫生局授予学院2006年度食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6、2006年5月,长沙市献血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学院“2005年度高等院校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7、2006年12月,省教育科学院授予学院教务处全国信息化应用能力考试 2006年度优秀教育合作伙伴。 8 、2006年12月,校医务所获得长沙市无偿献血2003—2005年度先进单位奖。 2005年度受上级或校外表彰集体奖项1、学院获2005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交通安全先进单位。 2、学院食堂被省人事厅评为2005年度“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3、学院学工处二大队2003级法律事务29区队被省教育厅评为2006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 4、2005年12月,学院获省直单位反腐倡廉歌曲合唱比赛组织奖。 5、学工支部获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支部。 6、教学支部获省直机关“学习型”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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