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馆职 |
释义 | 宋初沿袭唐代制度,置史馆、昭文馆、集贤院,合称三馆,都在崇文院内,后来又在崇文院内增建秘阁,另置官属,三馆和秘阁总称崇文院。三馆有直馆、直院、修撰、检讨等官,秘阁有直阁、校理等官,这些官都称为馆职,掌管三馆、秘阁典籍的编校。宋神宗元丰年间改革官职,把崇文院并入秘书省,秘书省的著作郎、校书郎等也叫做馆职。北宋的馆职要求很严,一般文士要经过考选才能授职,南宋后授予渐滥,不象北宋时受人重视。明、清两代称翰林院、詹事府官员为馆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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