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寄萍 |
释义 | 高寄萍,就是古龙小说《流星蝴蝶剑》中的人物“高老大”。小说中的高老大“快活林”主人。幼时即孤苦无依,十二三岁时毅然从死神手中救下四位孩子。兵荒马乱的年代,为求孩子们能活命,不惜用贞操换来两斤肥肉,后四人皆尊其为“高老大”,全心为其卖命。然其因不幸遭遇而愤世嫉俗,终迷失于人生的归途中。 高寄萍人物经历13岁,身为孤儿的她收养了四个比自己还小的孤儿。 14岁,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 20岁,半夜冲凉,被四个半大的孩子看到身体。 28岁,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37岁,已成为快活林的“老板娘”好多年。 38岁,希望破灭,众叛亲离,饮毒酒自尽(?) 人物童年那是一个战乱饥灾最严重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的年代。高老大,她原名高寄萍。寄托的寄,浮萍的萍。也许这个名字本就想给她带来流浪的生活,所以她很小便成了孤儿。有一天她看见饿倒在路上的小孟,出于同命相连的怜悯,她用仅剩下的大半个又冷又硬的馒头救回孟星魂的生命。后来,她又收养了叶翔、小何、石群,三个同样命运的孤儿。他们叫她大姐,同时她也是他们的朋友,他们的母亲。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已,她儿乎做过任何事。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已。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倘着口水的脸。那时她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生活让高老大吃尽了苦头,于是她心里暗自发誓要奋斗。 人物情感随着高老大生理和心理的逐渐成熟,她也渴望爱情。但她的身边除了几个半大的孩子之外,全都是猪狗一般肮脏的男人。于是她只有自恋。高老大20岁的时候,他们还在流浪。夏日的一天他们睡在别人又闷又热的谷仓里,半夜她到角落里用冷水在冲洗。月光从谷仓顶上的小窗照下来照在她赤裸裸的发着光的胴体,她的手在自己胸膛上轻揉咽喉里发出声声梦呓殷的呻吟。然后她身子突然痉挛整个人都似已虚脱。她的第一次复仇随着孩子们的逐渐长大,高老大把他们都训练成了职业的杀手。那时高老大正值盛年,他们的团队也是最具活力的时候。于是在28岁那年,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终于获得第一次的复仇。 人物事业在电视剧《流星蝴蝶剑》中,经过二十年的艰苦奋斗,高老大终于成了‘老板娘’。她在快活林开了自己的赌场和妓院,同时身为杀手组织的老大。这时她算是拥有了自己的事业,甚至是几乎拥有了一切。她心里觉得很满意,但并不知足。她发现钱财都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只有土地才是永恒,才是永远只会增值的东西。于是她去刺杀老伯,从而获得快活林的地契。他和律香川合作交易,先派小孟去杀老伯,但小孟没有如他所愿。后来她又忍痛牺牲了自己的‘活摇钱树’——干女儿高凤凤,结果还是让老伯逃脱。后来律香川强奸了她,然后把快活林的地契扔给了她。但她仍然没有知足,虚荣心又上了她的心头:“我想看看一个像他(老伯)这样,一直都高高在上,掌握着别人生死命运的人,忽然被人逼得要逃亡流离,连自己都无法倚赖自己的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她想看到老伯失败后的悲惨样子。可是最后老伯还是得救,高老大的希望又破灭了。 相关剧情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屋子里有六七个人正在掷骰子,骰子掷中的声音,脆如银铃。 灯也是银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灯光照着桌上精致的瓷器,照着那紫檀木上铺着大理石的桌子,照着那六七张流着汗的脸。 她心里觉得很满意。 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这屋子,只不过是她财产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这几人不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贾,就是声名显赫的武林豪杰,本来甚至连瞧都不会瞧她一眼,现在却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开口,他们就会去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求于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他们各种奇怪的要求。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髭、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吃过一整只烤熟了的骆驼,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 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骆驼。 在她这里,你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已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越亮的时候,酒意越浓。 骰子声不停地响,赌注越来越大,脸上的汗也越来越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坐庄,老板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坐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粗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庄家虽然笑得已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就变得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赌的就算是狗叫。”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的。” 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上所有的黄金都珍贵。 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来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己,她几乎做过任何事情。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淌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人物概括她贪慕名利,心机太深,她无情,甚至本性里带着卑贱。可是当我合上书,小蝶的形象瞬间苍白,唯有高老大,还如罂粟花般在眼前妖娆盛开着。 倘若一个女人的一生是个传奇,我愿用最慈悲的心去宽容她。高老大是有感情的,否则在拿到地契后她不会选择赤裸裸的离去,魂魄未散之时亦不会想起那些她救过、也利用过的孩子。那天石群抱着她的尸身痛哭,泪水滴落在她雪白的脸颊。我在想,如果这时高老大没有死,当她睁开眼睛,是否可以从此和石群一起过安静的日子?这诗人般的少年从此放下杀人的剑,在寂寞的夜里为她缠绵地吹箫。他的世界本没有道理,她便是他的道理,她是她的母亲,是他的爱人,是他的女神。老天,竟慈悲地为高老大留下了石群! 可惜,没有一个作者有理由让高老大活下去,一个人若总想去占有不属于他的东西,那他必然会输的一穷二白。不禁又想起浴红衣的话,安心地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其他的,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又何必徒劳的争取。有时候我觉得,这也正是我想要的生活,也只有如此,一个人的内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和。而高老大相反,她不惜一切去做的,都是我不曾想过的事,她的野心,她的深谋远虑,她豪赌的勇气都是我没有的,也许这就是我喜欢她的原因,出于一个世界对另一个世界的欣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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