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感应篇 |
释义 | 简介《感应篇》 道教书名。全名《太上感应篇》一卷。作者无名。宋代《秘书省续编到四库阙书目》搜罗北宋亡书,子类道家著录:“《太上感应篇》一卷”。《感应篇》千余字,宣扬天人感应,劝善惩恶。大意谓天地有司过之神,三台北斗星君、三尸神、灶神等录人善恶,行善必降之福,为恶必降之祸,依所犯轻重夺人算纪,按立善多少为各等神仙。其详列诸恶与众善,皆符合儒家伦理。后人计之,善事凡博引三教典籍,历述灵验故事,谓感应灵验,天神难欺,并融宋儒理学于其中。郑清之为理宗名相,博引《四书》、《五经》,其赞极称《感应篇》句句不虚。《续道藏》之《水镜录》中辑录本文。三十卷。宋李昌龄传、郑清之赞。卷七内有《虚静天师颂》。“虚静”亦作虚靖,系正一道三十代天师张继先于徽宗崇宁四年(1150)所受赐号。继先卒于钦宗靖康二年(1127)。胡莹微《进太上感应篇表》称该篇出自《宝藏》(表节一)。《宝藏》即《琼章宝藏》,乃抄录《政和万寿道藏》而成。是书为李昌龄注。《宋史·艺文志》神仙类载:“李昌龄《感应篇》一卷”。赵希弁《郡斋读书附志》神仙类有:“《太上感应篇》八卷”。谓“夹江隐者李昌龄所编也”。传文中出现徽宗庙号及绍兴干道等南宋年号。传文盖撰于南宋前期。一卷与八卷,盖为简繁两种注本。 版本今北京图书馆藏明刻一卷本和元刻八卷本、明刻八卷两种,可为印证。《道藏》太清部收三十卷本,乃由八卷本析卷而成。张元济《涵芬楼烬余书录》和董康《太上感应篇集传》序称,二人曾目睹宋版八卷本,与《道藏》本合。胡莹微刊刻是传时,即八卷。《感应篇》版本很多,流传甚广。除李昌龄注外,历代均有注释,较著名者有元陈坚、清惠栋、俞越、黄正元、于觉世、鲍继培、王仁俊等。该篇尚流传于朝鲜、日本等国,国外亦为之作注。清代并译成满文流传。对后世影响颇大。 全文全文:“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是以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算减则贫耗,多逢忧患。人皆恶之,刑祸随之,吉庆 避之,恶星灾之。算尽则死。又有三台北斗神君,在人头上,录人罪恶,夺其纪算。又有三尸神,在人身中,每到庚申日,辄上诣天曹,言人罪过。月晦之日,灶神亦然。 凡人有过,大则夺纪,小则夺算。其过大小,有数百事。欲求长生者,先须避之。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不履邪径,不欺暗室;积德累功,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昆虫草木,犹不可伤;宜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不彰人短,不玄己长;遏恶扬善,推多取少;受辱不怨,受宠若惊;施恩不求报,与人不追悔。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 欲 求 天 仙 者 , 当 立 一 千 三 百 善 . 欲 求 地 仙 者 , 当 立 三 百善 . 苟 或 非 义 而 动 , 背 理 而 行 。 以 恶 为能 , 忍 作 残 害 。 阴 贼良 善 , 暗 侮 君 亲 。 慢 其 先 生 , 叛 其 所 事 。 诳 诸 无 识 , 谤 诸 同学 。 虚 诬 诈 为 , 攻讦 宗 亲 。 刚 强 不 仁 , 狠 戾 自 用 。 是 非 不 当, 向 背 乖 宜 。 虐 下 取 功 , 谄 上 希 旨 。 受 恩 不 感 , 念 怨 不 休。轻 蔑 天 民 , 扰 乱 国 政 。 赏 及 非 义 , 刑 及 无 辜 。 杀 人 取 财 , 倾人 取 位 。 诛 降 戮 服 , 贬 正 排 贤 。 凌 孤逼 寡 , 弃 法 受 贿 。 以 直为 曲 , 以 曲 为 直 。 入 轻 为 重 , 见 杀 加 怒 。 知 过 不 改 , 知 善 不为 。 自 罪 引 他 ,壅 塞 方 术 。 讪 谤 贤 圣 , 侵 凌 道 德 。 射 飞 逐 走, 发 蛰 惊 栖 , 填 穴 覆 巢 , 伤 胎 破 卵 。 愿 人 有 失 , 毁 人 成功 。危 人 自 安 , 减 人 自 益 。 以 恶 易 好 , 以 私 废 公 。 窃 人 之 能 , 蔽人 之 善 。 形 人 之 丑 , 讦 人 之 私 。 耗人 货 财 , 离 人 骨 肉 。 侵 人所 爱 , 助 人 为 非 , 逞 志 作 威 , 辱 人 求 胜 。 败 人 苗 稼 , 破 人 婚姻 。 苟 富 而 骄, 苟 免 无 耻 . 认 恩 推 过 。 嫁 祸 卖 恶 。 沽 买 虚 誉, 包 贮 险 心 。 挫 人 所 长 , 謢 己 所 短 。 乘 威 迫 胁 , 纵 暴杀 伤 。无 故 剪 裁 , 非 礼 烹 宰 。 散 弃 五 谷 , 劳 扰 众 生 。 破 人 之 家 。 取其 财 宝 。决 水 放 火 , 以 害 民 居 ,紊 人 规 模 , 以 败 人 功 , 损 人 器 物 , 以穷 人 用 。 见 他 荣 贵 , 愿 他 流 贬 。 见 他 富 有 , 愿 他 破 散 。 见 他色美 , 起 心 科 之 。 负 他 货 财 , 原 他 身 死 。 干 求 不 遂 , 便 生 咒恨 。 见 他 失 便 , 便 说 他 过 。 见 他 体 相 不 具而 笑 之 。 见 他 才 能 可 称 而 抑 之 。 埋 蛊 厌 人, 用 药 杀 树 。 恚 怒 师 傅 , 扺 触 父 兄 。 强 取 强 求 , 好 侵 好 夺。掳 掠 致 富 , 巧 诈 求 迁 。 赏 罚 不 平 , 逸 乐 过 节 。 苛 虐 其 下 , 恐吓 於 他 。 怨 天 尤 人 , 呵 风 骂 雨 。 斗 合争 讼 , 妄 逐 朋 党 。 用 妻妾 语 , 违 父 母 训 。 得 新 忘 故 。 口 是 心 非 , 贪 冒 於 财 , 欺 罔 其上 。 造 作 恶 语 ,谗 毁 平 人 。 毁 人 称 直 , 骂 神 称 正 , 弃 顺 效 逆, 背 亲 向 疏 。 指 天 地 以 证 鄙 坏 , 引 神 明 而 监 猥 事 。 施 与 後 悔 , 假 借 不还 。 分 外 营 求 , 力 上 施 设 。 淫 欲 过 度 ,心 毒 貌 慈 。 秽 食 馁 人, 左 道 惑 众 。 短 尺 狭 度 , 轻 秤 小 升 。 以 伪 杂 真 , 采 取 奸 利 。压 良 为 贱 , 谩 蓦 愚人 , 贪 婪 无 厌 , 咒 诅 求 直 。 嗜 酒 悖 乱 , 骨肉 忿 争 。 男 不 忠 良 , 女 不 柔 顺 。 不 和 其 室 , 不 敬 其 夫 。 每好矜 夸 , 常 行 妒 忌 。 无 行 於 妻 子 , 失 礼 於 舅 姑 . 轻 慢 先 灵 , 违 逆 上 命 。 作 为无 益 , 怀 挟 外 心 。 自 咒 咒 他 , 偏 憎 偏 爱。 越 井 越 灶 , 跳 食 跳人 。 损 子 堕 胎 , 行 多 隐 僻 。 晦 腊 歌 舞 , 朔 旦 号 怒 。 对 北 涕 唾 及 溺 , 对 灶 吟 咏 及 哭 。 又 以 灶 火 烧 香 , 秽 柴 作食 。 夜 起 祼 露 , 八 节 行 刑 。 唾 流 星 , 指虹 霓 。 ? 指 三 光 , 久视 日 月 , 春 月 燎 腊 , 对 北 恶 骂 。 无 故 杀 龟 打 蛇 , 如 是 等 罪 ,司 命 随 其 轻 重 , 夺其 纪 算 。 算 尽 则 死 , 死 有 馀 责 , 乃 殃 及 子孙 。 又 诸 横 取 人 财 者 , 乃 计 其 妻 子 家 口 以 当 之 , 渐 至 死 丧。若 不 死 丧 , 则 有 水 火 盗 贼 , 遗 亡 器 物 , 疾 病 口 舌 诸 事 , 以 当妄 取 之 直 。 又 枉 杀 人 者 , 是 易 刀 兵 而相 杀 也 。 取 非 羲 之 财 者 , 譬 如 漏 脯 救 饥 , 鸩 酒 止 渴 , 非 不 暂 饱 ,死 亦 及 之 。 夫 心 起 於 善 , 善 虽 未 为 , 而吉 神 已 随 之 。 或 心 起於 恶 , 恶 虽 未 为 , 而 凶 神 已 随 之 。 其 有 曾 行 恶 事 , 後 自 改 悔, 诸 恶 莫 作 , 众 善奉 行 。 久 久 必 获 吉 庆 , 所 谓 转 祸 为 福 也 。故 吉 人 语 善 , 视 善 , 行 善 。 一 日 有 三 善 , 三 年 天 必 降 之 福。凶 人 语 恶 、 视 恶 、 行 恶 , 一 日 有 三 恶 , 三 年 天 必 降 之 祸 , 胡不 勉 而 行 之 。 欲求天仙者,当立一千三百善。欲求地仙者,当立三百善。苟或非义而动, 背理而行;以恶为能,忍作残害;阴贼良善,暗侮君亲;慢其先生,叛其所事; 诳诸无识,谤诸同学;虚诬诈伪,攻讦宗亲;刚强不仁,很戾自用;是非不当, 向背乖宜;虐下取功,谄上希旨;受恩不感,念怨不休;轻蔑天民,扰乱国政; 赏及非义,刑及无辜;杀人取财,倾人取位;诛降戮服,贬正排贤;陵孤逼寡, 弃法受赂;以直为曲,以曲为直;入轻为重,见杀加怒;知过不改,知善不为; 自罪引他,壅塞方术;讪谤圣贤,侵陵道德;射飞逐走,发蛰惊栖;填穴覆巢, 伤胎破卵;愿人有失,毁人成功;危人自安,减人自益;以恶易好,以私废公; 窃人之能,蔽人之善;形人之丑,讦人之私;耗人货财,离人骨肉;侵人所爱, 助人为非;逞志作威,辱人求胜;败人苗稼,破人婚姻;苟富而骄,苟免无耻; 认恩推过,嫁祸卖恶;沽买虚誉,包贮险心;挫人所长,护己所短;乘威迫胁, 纵暴杀伤;无故剪裁,非礼烹宰;散弃五谷,劳扰众生;破人之家,取其财宝; 决火放水,以害民居;紊乱规模,以败人功;损人器物,以穷人用;见他荣贵, 愿他流贬;见他富有,愿他破散;见他色美,起心私之;负他货财,愿他身死; 干求不遂,便生咒恨;见他失便,便说他过;见他体相不具而笑之,见他才能可 称而抑之;埋蛊厌人,用药杀树;恚怒师傅,抵触父兄;强取强求,好侵好夺; 虏掠致富,巧诈求迁;赏罚不平,逸乐过节;苛虐其下,恐吓于他;怨天尤人, 诃风骂雨;斗合争讼,妄逐朋党;用妻妾语,违父母训;得新忘故,口是心非; 贪冒于财,欺罔其上;造作恶语,谗毁平人;毁人称直,骂神称正;弃顺效逆, 背亲向疏;指天地以证鄙怀,引神明而鉴猥事;施与后悔,假借不还;分外营求, 力上施设;淫欲过度,心毒貌慈;秽食餧人,左道惑众;短尺狭度,轻秤小升; 以伪杂真,采取奸利;压良为贱,谩蓦愚人;贪婪无厌,咒诅求直;嗜酒悖乱, 骨肉忿争;男不忠良,女不柔顺;不和其室,不敬其夫;每好矜夸,常行妒忌; 无行于妻子,失礼于舅姑;轻嫚先灵,违逆上命;作为无益,怀挟外心;自咒咒 他,偏憎偏爱;越井越灶,跳食跳人;损子堕胎,多行隐僻;晦腊歌舞,朔旦号 怒;对北涕唾及溺,对灶吟咏及笑;又以灶火烧香,秽柴作食;夜起裸露,八节 行刑;唾流星,指虹霓;辄指三光,久视日月;春日燎猎,对北恶骂;无故杀龟 打蛇:如是等罪,司命随其轻重,夺其纪算,算尽则死。死有馀责,乃殃及子孙。 又诸横取人财者,及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 盗贼、遗亡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直。又枉杀人者,是易刀兵而相 杀也。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夫心起 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 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此谓转祸为福也。 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 行恶,一日有三恶,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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