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安惨案 |
释义 | 福建省霞浦县的东安岛地处东吾洋与官井洋交界处,岛上有东安村、关门村等,群众素来有以盐为业。国民党政府严禁私盐,设福建盐警团,宁德、福安分驻盐缉队,盐警(民称盐兵)经常到东安岛查禁私盐,勒索掠夺,欺压盐民。当地盐民组织大刀会对抗盐警。 民国31年12月9日,福安下白石盐缉队再次进入东安岛敲诈勒索,东安大刀会用土枪、大刀设伏抗击,激战中4名盐兵死亡,生俘包括连长在内2人。后经溪南镇政府出面调解,将俘获的连长等送县政府。 民国32年1月23日,福建盐警团调动福安、宁德盐警百余人,在副团长袁增农率领下分乘帆船至东安岛的东安村疯狂镇压,实行烧、杀、抢“三光”政策,当时有部分村民转移到山林之中,来不及转移的村民,男女老幼共73人都被枪杀和活活烧死。民房被烧焚103座(全村民房105座),抢去所有粮食、财产、家畜和50多艘船只,造成东安村群众无家可归。 大兵过后,全村一片灰烬,一具具被烧焦的尸体,惨不忍睹。有的被烧死在床底下,有的被烧难忍,爬到水沟里死亡,有的被烧死在水缸里。 东安惨案是国民党反动派黑暗统治的铁证,是贪官污吏、兵痞对人民犯下的滔天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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