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潼南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重庆市盐务管理局潼南县分局 潼南县盐务管理局是潼南县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盐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垂直管理单位,归口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渝西经营管理处领导。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和管理全县盐业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销售等计划指标; 4、履行政府授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权,加强对盐产品市场的法律监督; 5、查处本县行政区域内私运、私销、私购盐产品等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办理行政复议; 6、对全县盐产品实行专营,核发、管理盐业许可证;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盐业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科室: 办公室、财务管理科、市场营销科、盐政稽查科。 领导介绍: 夏寿康:县盐务分局局长、盐业分公司经理。 附注: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潼南分公司,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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