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食盐专营和工业用盐计划管理。
2.负责全县的盐政执法工作,加强全县盐业市场的稽查管理,对违反《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等盐业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
3.保证碘盐质量,并组织市场供应,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4.加强盐业的调查研究、市场预测、汇集整理、行业信息,做好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适时发布行业信息和经济信息。
5.完成市盐业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党组书记、局长陈应钦:主持分局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岳俊民:负责党务、组宣、职工教育、综合治理,分管机关党支部、综治办。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超锋:负责财务、统计、票证管理,分管财务股、开票室。
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志豪:负责计划、调运、盐政稽查、食盐销售和行风、政风评议,分管稽查队和盐政股。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军然:负责纪检、监察、人事劳资及行风、政风评议,分管纪检组、政工股。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雷更银:负责工会、办公室、信访、对外协调,分管办公室。
副主任科员李宗斌:负责计划生育、仓储、多品种盐销售,分管仓储股、多品种盐销售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