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环境卫生工程公司是全区主管环境卫生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 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公厕、垃圾中转站的管理工作。
(三) 组织开展全区环境卫生工作调研、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
(四) 负责城区环卫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五) 负责环境卫生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工作。
(六) 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
(七)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