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庄余珍 |
释义 | 庄余珍(1859~1935),字希堂,号眉川,山东营南县大店镇大店村人。 幼时勤学,好收藏金石。清光绪十一年(1885)中拔贡,任内阁中书。不久辞归故乡,在大店增筑石堡,补建碉楼,训办民团。光绪十八年(1892),莒县城西孟家庄村民掘土获得汉安宋伯望祖界碑,已经销给境外商贾,即将出境。庄余珍闻知此事,重价购回,加以保存。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科举,设立学校。民间固守积习,大多等待观望。庄余珍接受新思想,创立大店中学。此中学为当地最早的私立中学,历2年停办。1912年任莒县参议会议长。1914年任山东谘议局议员,兼任抚署审查会委员。他力主革除旧弊,兴扬新风。1918年,天津遭受水灾,庄余珍担任劝捐总董,代母捐金500元。在山东义赈中,募资5000元,受到政府褒奖。1919年开设中孚东药铺。因其家大业大,辈高年长,被庄氏家族公推为族长。1921年在莒县成立同仁善会,庄余珍捐地7亩。他还出资建修桥梁,修整道路,为民众做了一些有益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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