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 |
释义 | 公司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组建于1983年8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于2003年实施工商管理体制分设改革,2006年建立了省市两级母子公司体制。下辖14个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及94个县级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和广西伊灵烟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全省的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及执法监督、卷烟销售及网络建设、烟叶生产经营的组织和烟叶复烤加工等工作。 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中国烟草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体制的优势,不断深化改革,强化专卖执法,推进营销创新,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了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09年收购烟叶62.8万担,销售卷烟134.2万箱,实现税利31.2亿元,为广西烟草提前一年实现工商“百亿税利”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嘉奖。当前,结合实施《广西烟草商业三年(2010-2012年)发展规划》,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统筹的方法,全面推进“卷烟上水平”。 企业文化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构建以“规范·共赢·和谐”为主题的“山水之道”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其中“规范”强调管理之道,“共赢”指明服务之路,“和谐”体现行为之美。秉承“至韧如山,上善若水”的企业精神和“八桂服务,尽善尽美”服务理念,报效国家,回报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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