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四飞行学院 |
释义 | 1.概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四飞行学院学院座落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总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是一所初级飞行指挥学院,担负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的任务。学院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驱逐机学校,1949年12月1日组建于沈阳北陵机场,同年1月24日更校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航空学校,1986年10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四飞行学院。 2.历史沿革1949年7月,为适应渡江渡海和解放全中国的需要,党中央和毛主席派刘亚楼和吕黎平等赴苏联考察,筹备创建空军。11月11日,空军司令部成立,这标志着人民空军的正式诞生。在东北老航校的基础上和苏联顾问的帮助下,1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第二驱逐机第四航空学校”在沈阳北陵机场举行了建校仪式,并于1952年12月迁址石家庄市,后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四飞行学院”(简称四飞院)。 3.专业设置歼击航空兵初级指挥专业(本科): 本专业培养具有歼击机飞行驾驶技术,初步具备航空兵部队指挥、管理能力的初级指挥干部。 招生对象:长春飞行学院学员。 学制:四年(与长春飞行学院合计)。 毕业学员适于在空军和海军歼(强)击机航空兵部队从事飞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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