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共云和县监察局 |
释义 | 主要职能(一)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做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行政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 (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体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五)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反腐败工作中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七)协同县委组织部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属单位内设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并对这些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进行审核;负责考察任免乡镇和县直属部门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正副主任;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于部的培训工作。 (八)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工作职能,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编发信息简报和县纪委、县监察局大事记;承担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情况的综合分析及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处理、督办上级和本委局领导交办的事项;管理财产财务和行政事务以及对外接待等工作;协调机关各室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委(局)机关的干部人事工作。 (二)信访室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办理群众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转送下级纪检监察部门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的信访问题;指导、督促、催办信访案件,开展信访监督;办理一些时间紧急、情节单一的案件和报复举报人的案件;核查信访问题,提供案件线索,疏导上访群众;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协调指导全县纪检监察举报信访业务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负责承办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县管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检查各单位及县管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四)案件审理室负责审查处理县纪委.县监察局立案检查、调查及司法机关移送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审理下级报批案件及征求意见案件,审核备案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申诉案件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承担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复查、备案、协审等工作。 (五)党风廉政建设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六)调研教育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政策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负责起草委(局)综合性会议报告及领导讲话等;规划拟定全县纪检监察有关的制度和规定;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电化教育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七)执法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县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指导检查全县执法监察工作。 (八)行政效能监察室负责对政府机关(包括受省行政机关委托和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行为、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和县直属各单位开展行政效能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的效能监察;承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源头治理、效能投诉等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综合、案件查办任务。 (九)纠风室负责综合分析行风建设情况,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组织开展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全县行风建设,标本兼治,协助有关部门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的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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