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岩子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大岩子村隶属于云南省楚雄市南华县红土坡镇龙潭山村委会,属于山区。位于红土坡镇北边,距离龙潭山村委会4.00公里,距离红土坡镇10.00公里。国土面积0.69平方公里,海拔2,250.00米,年平均气温17.00℃,年降水量800.00毫米,适宜种植大麦、玉米等农作物;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为主。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61.00亩(地61.00亩),人均耕地1.00亩,主要种植大麦、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900.0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55.0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92亩,主要种植核桃等经济林果;没有水面面积、草地、其他面积和矿产资源;荒山荒地68.00亩。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6年底,已实现通电、通路、通电话无路灯。全村没有农户通自来水,没有农户饮用井水,有17户还存在饮水困难(占农户总数的100%)。有17户通电,未开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13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76.47%);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1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10户(分别占总数的58.82%和58.82%);该村到乡镇道路为弹石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10.0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10.00公里。全村没有汽车和拖拉机,拥有摩托车4辆;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1户;装有太阳能农户1户;建有小水窖15口;尚未完成“一池三改”(改厨、改厕、改厩)的农户17户,占农户总数的100%。耕地尚未实现有效灌溉,没有高稳产农田地。 该村到2006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没有砖混结构住房、砖木结构住房和其他结构住房;全村17户均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5.35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9.55万元,占总收入的37.67%;畜牧业收入7.08万元,占总收入的27.93%(年内出栏肉猪63头,肉牛8头,肉羊15头);没有渔业收入;林业收入0.94万元,占总收入的3.71%;第二、三产业收入4.03万元,占总收入的15.90%;工资性收入1.18万元,占总收入的4.65%。农民人均纯收入2,415.00元,农民收入以种植业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0.85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4人(占劳动力的13.79%),在云南省内务工4人,没有到省外务工人员。 特色产业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业,主要销售往本县。2006年主产业全村销售总收入6.82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 25.71%。该村目前正在发展核桃特色产业,计划大力发展养殖业产业。该村没有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 人口卫生该村现有农户17户,共乡村人口60人,其中男性31人,女性29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67%和48.33%。其中农业人口60人,劳动力29人。占农业人口的48.33%。该村人口全部是汉族。 到2006年底,全村没有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参加农村合作医疗60人,参合率 100%;享受低保人员3人;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镇卫生院, 距离村委会卫生所4公里,距离镇卫生院10公里。该村人畜混居的农户3户,占农户总数的17.65%。 文化教育该村小学生就读到龙潭山完小,中学生就读到南华二中。该村距离小学校4.00公里,距离中学10.00公里;该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6人,占总人口的10.00%其中小学生5人,中学生1人,入学率均为100%。 村务公开该村到2006年底,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17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61.00亩,无地流转面积。已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但无一事一议筹资额和一事一议筹劳。无集体总收入、固定资产和集体收益,农村财务管理实行自行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尚未成立民主理财小组,主要以粘贴公告、黑板报、会议等方式公开,公开项目有财务、粮食直补。 基层组织该村没有设党小组,党员总数2人,占总人口的3.33%,党员中无女党员、无少数民族党员,男党员2人,占党员总数的100%。该村没有设团支部,团员1人,占总人口的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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