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余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余府办发[2009]1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县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情况,做好迎接国家和省级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县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造林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组织开展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的重大意义 退耕还林县级检查验收是省级复查和国家级核查的基础,是政策兑现的直接依据。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事关经济建设进程,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对于巩固我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产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检查验收的组织形式 (一)为加强检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县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开展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工作。 组 长:王仲勇 副组长:张道初 成 员:兰厚贵 蔡辅兵 李正贤 李龙淑 王证锟 李 颖 李 林 张玉梅 石云旭 毛兴奇 (二)县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具体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组 长:胡懋顺 副组长:李治国 黄平江 王明康 包金军 袁愈樵 成 员:叶昌雄 张长沙 吴 健 张雪松 李 军 田 斌 陆天兵 包 敏 兰国富 杨秀全 (三)经费安排: 根据我县基本情况,此次检查验收工作外业调查补助费按每亩0.3元包干,53300亩退耕地造林共计安排外业调查补助费15990元。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的范围:2002年、2003年、2005年度退耕还林的所有退耕地块。 (二)检查的内容:退耕还林的林种、树种、植被配置类型、保存面积、未达到保存标准面积、不核实面积、损失面积、郁闭度、覆盖度、株数保存率、林权证发放及档案管理等。 四、检查验收完成时间和提交的材料 本次检查验收时间为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检查组人员10月14日到林业局报到,参加培训后,分组到乡镇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按检查验收方案提交相应验收资料到县退耕办(含电子版)。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退耕还林的检查验收标准 要严格执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林退发[2001]521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的通知》(林退发[2001]550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林造发[2004]9号)、《贵州省造林实绩核查工作手册》、贵州省林业厅《关于开展补助期满退耕还林地造林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黔林退通[2007]319号等文件的规定,认真填写《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外业调查表》。 (二)采取有效措施,搞好补植补造和工程管理,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退耕还历年成果巩固情况全面检查的组织领导,对本次检查出的退耕地造林不合格、毁林复耕的退耕农户,要进行跟踪检查,限期补植补造、恢复林地,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兑现今年的政策补助。对限期仍未进行补植补造的,由乡镇林业站组织专业队进行补植补造或重造,检查验收合格后将所发生的费用在退耕农户所在的村进行公示,费用由退耕农户承担。对毁林复耕的农户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恢复林地的按《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和《林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此次检查验收工作,按照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的有关规定实行检查质量责任追究制,检查验收人员对检查验收结果负全责。对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走过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end-->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