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有机溶剂中毒 |
释义 | 概述有机溶剂多用作工业原料、实验的反应介质、稀释剂、清洗剂、去脂剂、黏胶溶剂、萃取剂、防腐剂、内燃机燃料等,品种繁多,达500种以上。按其化学组成可分九类: 1.脂肪开链烃类 正乙烷、汽油、煤油。 2.脂肪族环烃类 环乙烷、环乙烯、萘烷。 3.芳香烃类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 4.卤代烃类 氯甲烷、溴甲烷、氯仿、四氯化碳、二氯乙烷、三氯乙烯。 5.醇类 甲醇、乙醇、氯乙醇、三氯丙醇。 6.醚类 乙醚、异丙醚、二氯乙醚。 7.酯类 甲酸甲酯、乙酸甲苯酯。 8.酮类 丙酮、丁酮、庚酮、环乙酮、甲基正丁基酮。 9.其他 二硫化碳、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乙酰胺。 中毒机制有机溶剂中毒机制,按其不同溶剂而异,本文仅简述最常见的苯与苯胺的中毒机制。 (一)苯中毒机制 苯的亲脂性很强,且多聚集于细胞膜内,使细胞膜的脂质双层结构肿胀,影响细胞膜 蛋白功能,干扰细胞膜的脂质和磷脂代谢,抑制细胞膜的氧化还原功能,致中枢神经麻醉。 苯代谢产物(邻苯二酚、氢醌和苯醌)抑制骨髓基质生成造血干细胞,干扰细胞增殖和分化的调节因子,阻断造血于细胞分化过程而诱发白血病。同时苯的酚类代谢产物,可直接毒害造血细胞,并通过巯基作用使维生素C和谷胱甘肽代谢障碍。 (二)苯胺中毒机制 苯胺被吸收后,产生大量的高铁血红蛋白,其本身不仅不能携氧,且阻碍血红蛋白释放氧,因为血红蛋白分子含有4个铁原子,只要有一个被氧化为三价铁,就影响其他二价铁对氧的释放,使氧不能释放到组织中去,便加重组织缺氧,出现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同时当苯胺中毒后,使还原型谷胱甘肽减少,导致红细胞破裂,产生溶血性贫血。另外苯胺中毒的代谢产物,除作用于还原型谷胱甘肽和血红蛋白的铁原子外,还直接毒害珠蛋白分子中的巯基,使珠蛋白产生不可逆性的变性沉淀物,形成红细胞内海因小体,导致红细胞的结构与功能出现缺陷,易于遭受单核巨噬细胞破坏,而加重溶血性贫血。 苯胺中毒后,对肝、肾和皮肤均有严重损害,导致肝硬化和肾衰竭,同时出现化学性膀胱炎,导致一过性肉眼血尿。 中毒表现常温、常压下的有机溶剂呈液体状态,易挥发。中毒途径以呼吸道吸人为主,亦可经皮肤接触或消化道吸收中毒,不同有机溶剂有其不同的中毒表现,按各系统的主要症状分类,简述如下: (一)神经精神损害 包括苯及苯胺在内的大多数有机溶剂中毒,均可出现不同程度的神经精神损害的表现。 1.急性中毒 轻者头痛、头昏、眩晕。重者头痛、恶心、呕吐、心率慢、血压高、躁动、谵妄、幻觉、妄想、精神异常、抽搐、昏迷以至死亡。 2.慢性:中毒 (1)神经衰弱综合征:头痛、头晕、失眠、多梦、厌食、倦怠和乏力等。 (2)中毒性脑病:反应迟钝、意识障碍、震颤、活动困难、生活不能自理和中毒性精神病表现。 (3)脑神经损害 1)甲醇毒害视神经可导致双目失明。 2)三氯乙烯毒害三叉神经,也可导致前庭神经麻痹和听力障碍。 (4)小脑功能障碍综合征 酒精中毒损害小脑功能,导致步态不稳,行为失常,意向性肌颤。 (5)周围神经病 1)二硫化碳、正乙烷及甲基正丁基酮中毒损伤周围神经系统导致手足麻木、感觉过敏,手不能持物,肌肉无力,肌肉萎缩以至运动神经传导速度减慢。 2)三氯乙烯中毒表现周围神经病时伴有毛发粗硬和水肿。 (二)呼吸道损害 吸人有机溶剂蒸气中毒的患者均有呼吸道损害,有害气体刺激呼吸道黏膜,导致呛咳或流泪。 1.吸入酮类或卤代烷类及酯类蒸气后,导致化学性肺炎、肺水肿。 2.误吸入汽油及煤油后可致吸入性化学性肺炎,甚至肺水肿及渗出性胸膜炎。 (三)消化道损害 经口服有机溶剂中毒者均有明显的恶心、呕吐等胃肠症状。 乙醇、卤代烃类及二甲基甲酰胺中毒后主要是对肝的毒害导致肝细胞变性、坏死,中毒性肝炎、脂肪肝及肝硬化。 (四)肾脏损害 1.酚、醇、卤代烃类中毒后皆可导致急性肾小管坏死、肾小球损害,以至急性肾衰竭,以非少尿型肾衰竭多见。 2.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及甲苯中毒后可致慢性中毒性肾病。 3.烃化物(汽油)吸入中毒后可导致肺出血肾炎综合征(Goodpasture syndrome) (五)造血功能损害 1.亚急性或慢性苯中毒致白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苯中毒可致白血病。 2.三硝基甲苯可引起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溶血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六)皮肤损害 1.有机溶剂急性皮肤损害 皮肤丘疹、红斑、水肿、水疱、糜烂及溃疡。 2.有机溶剂慢性皮肤损害 皮肤角化、脱屑及皲裂。 3.长期接触石油易导致皮肤色素沉着。 (七)生殖功能损害 苯、二硫化碳和汽油中毒对女性的损害表现为月经紊乱、性欲减退,受孕功能降低,甚至胎儿畸形。对男性损害表现为性欲降低、阳痿和精子异常。 (八)心血管损害 1.苯、汽油、酒精、三氯乙烯、二氯乙烷、四氯化碳和二硫化碳中毒后不仅引起急性或慢性心肌损害,出现各种类型心律失常,且使心脏对肾上腺素敏感性增强,易致恶性心律失常(如心室颤动或心脏骤停)。 2.长期接触二硫化碳及慢性乙醇中毒可致动脉粥样硬化。 (九)有机溶剂复合损害 当机体受到两种以上有机溶剂的毒害时,其毒性可相加或相减。 1.乙醇可抑制甲醇在肝内代谢,减少甲醇的毒作用,可作为抢救甲醇中毒的解毒药。 2.乙醇和其他醇类可增加四氯化碳的毒性而加重肝肾损害的程度。 中毒诊断与治疗有机溶剂急慢性中毒的诊断与治疗,不是单纯中毒的临床医学问题而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故应根据国家统一颁布的《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国家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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