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延川县环境保护局 |
释义 | 延川县环境保护局于1998年3月单设以后为独立机构,2005年6月局队正式分设,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污控室、宣教室、开发室;下设延川县环境监察大队、永坪环境监察中队。其中局有工作人员6人,队有工作人员42人,执大专以上文化程序21人(包括两名本科),中专10人,高中17人;助理工程师22人;高级工5人。法取证设备有照相机、摄象机、林格曼望远镜、声级计等。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贯彻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对环境状况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评价和预测,拟定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国土规划及区域规划;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对自然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理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业的揭举、控告,负责调查处理环境破坏事故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本辖区环境检测与环境科学研究工作,组织编报环境质量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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