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 |
释义 | 为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烟台市政府以“减量、提速、接轨、增效”为目标,全面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于2001年底,以“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个口收费”为基本模式,创建了山东省首家地市级行政审批中心,首批对36个部门的416个项目实行了集中办理。经过多轮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在市“中心”集中办公的部门有40个,审批和服务事项305项。同时,芝罘区14个部门的85个项目也纳入到市“中心”实行统一办理。 市“中心”成立后,紧紧围绕窗口工作人员、审批事项、统一收费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建立了四大管理系统,有效实施了对市“中心”窗口及项目的严格管理。具体工作中,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围绕公开透明,全面推行“五公开”制度。对所有进厅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了“五公开”(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条件、公开审批时限、公开收费标准)。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五公开”内容向社会公示,并在一楼大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咨询服务台和事项办理告示台,指导窗口单位印制了《服务指南》,真正把政策交给了群众,有效避免了随意性审批。(二)围绕方便快捷,努力简化审批程序。我们从减少审批环节入手,尽量把不必要的程序予以删除,提高审批时效。对于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审批联办的项目,实行首接单位责任制,做到多项合一、一次收文、联合审查、一次办结。对于审批项目需要提交的各种材料,也逐一进行了审查,剔除了一些可有可无的申报资料。同时坚持严格的审批限时制度,对能够当场办结的项目,一律要求当场办结;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时限,尽量提前。目前,在“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内的占85 %,其中当日即办件100多项。去年上半年,我们又组织部门分别与窗口签订了《授权责任书》,完全授权的项目达到70%。(三)围绕利民减负,严格掌握收费标准。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收费进行了清理审查,全部明确法律依据,明确收取标准,并在市“中心”设立了统一的收费窗口,实行统一收费窗口、统一收费帐号、统一划转财政,确保该收的一分不少,不该收的一分不收。(四)围绕塑造形象,全面强化窗口监督。市“中心”管理办公室每天不定时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仪表语言、办事效率、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两次到四次检查。设立了楼层“监督服务岗”,聘请了12名社会监督员,对窗口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全面监督。建立了民意测评制度,当事人每办完一件审批事项,可填写一份评议卡。建立了投诉、复核制度,对在审批过程中不予批准的事项,当事人如果有异议,有权进行复核或投诉。市政府出台了《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考核办法》,对窗口单位实行达标考核。考核不达标的,年终取消机关岗位责任制先进单位评比资格。以标准化管理为基础,全面推行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并顺利通过了认证。制定了《关于实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明确行政审批人员的责任和义务,真正做到了从严治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2005年开始,我们又对市直部门和中央及省属驻烟机构单独设置的17个对外集中办事大厅,统一制定了严格的监督考核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到两次检查,并设置了意见箱和告示台,制作了征求意见卡,进行统一监督,收到良好效果。 创建市“中心”,实行集中办公,有效规范了审批行为,提高了办事效率。市“中心”开业以来,共办理审批事项74万多件,按期办结率100%,收费近11.5亿元。发放征求意见卡10万多份,群众满意率达到99.5%。同时,由于实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不仅避免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暗箱操作,防止了办事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而且从根本上转变了机关的工作作风,树立起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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