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新加尔文派 |
释义 | 荷兰的新加尔文派.在荷兰的抗议宗中间,这一时期最突出的新现象是新加尔文派.该派希望回到旧的统制的社会中去,特别是回到封建割据的社会里.与现代国家制度相对,他们相信国家应当只是独立的,小型的社会组织——家庭,村庄,教会,行会,大学,省区等组织的协会,在这个协会中,人们以个人间的关系联结到一起.他们认为,在"自由的"社会中,各种国家的和经济生活中的关系变成了非人的,物化的关系,鼓励无情的竞争和阶级斗争.在这种意义上,国家社会主义是自由主义的逻辑结果,专制统治是一切的结局.1870年,亚伯拉罕 库珀牧师迁到阿姆斯特丹,成为新加尔文派的领袖.他同社会主义者一样,赞成有必要实行劳工立法和社会保险,是,他所希望的不是国有化,而是盼望复兴行会.到1903年,他所倡导的社会立法的大部分方案均已实现.他还使基督教民主派成为一个群众性的组织.除社会问题之外,库珀也关注在教育中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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