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孝昌县人民检察院 |
释义 | 一、机构沿革 1993年6月15日,孝感撤地建市,原县级孝感市部分乡镇组建为孝昌县。成立孝昌县人民检察院筹备组。刘汉平任筹备组负责人,带领14名选调干部组建孝昌县人民检察院,临时租用原孝感地区石油公司(花园镇)办公楼、花园镇药材公司住宿楼办公、住宿。同年7月10日,成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同年7月15日,成立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支部委员会,同年7月28日,孝昌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挂牌成立。同年9月11日,孝昌县首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刘汉平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任检察长。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时设人秘、自侦、刑检三个组。1993年 11月5日,县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方案确定,设有办公室、政工科(1996年9月改为政治处)、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监所检察科(1997年5月设驻所检察室)、法纪检察科、反贪污贿赂工作局(1997年2月改为反贪污贿赂局,副局级单位,下辖侦查一科、侦查二科)、控告申诉科8个科室。1996年2月,增设检察技术科。1997年2月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1997年8月增设综合预防科(并入反贪污贿赂局)。1998年12月增设司法警察大队。自此,内设机构得到健全,各项检察业务全面开展。2006年8月县委机构改革方案批准孝昌县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副科级、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预防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副科级、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挂孝昌县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刑事赔偿工作办公室牌子)、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等12个职能部门。 二、人员状况: 上级核定我院政法编制44人,目前有检察人员59名,平均年龄39岁,最大的52岁,最小的26岁,35岁以上的39人。现有检察官40人,书记员9人,法警3人,无法律职称3人,职工4人。职级情况是:副县级1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8人,科员43人。文化程度大学本科34人,大学专科21人,其中政法专业46人,其它专业9人,高中4人。 三、保障情况: 共有土地20亩,现办公楼是在2003年开工建设,总投资600余万元,其中利用国债资金130万元,建筑面积4800多平方米,于2005年12月建成。2006年11月完成三级专线网建设。有办案用车8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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