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陈维忠 |
释义 | 1、陈维忠(陈惟中)陈维忠(1896-1969),通常写作陈惟中。出身于四川隆昌地主官宦人家,是三兄弟中的长子,在辛亥革命的感召下,于1914年毅然离家,放弃一切继承权,东出夔门,独自到上海求学,时年18岁。后在实业领袖南通张謇所办的纺织学院毕业后远走南洋,先后在印尼和马来西亚的三所中华学校任校长。向海外侨胞传播祖国文化,受到英国和荷兰殖民政府的迫害。 1926年回国,投笔从戎,由孙炳文先生介绍,参加北伐革命,在总政治部邓演达、郭沫若的领导下, 成为一名革命军中马前卒。北伐军攻克武汉后,奉派到重庆招收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学员。 武汉分校招生工作甫一结束,旋即又被派往四川任国民革命军第24军宣传大队长(第24军军长为刘文辉),途中遇夏斗寅、杨森兵变,为叛军所俘,被指为共产党,半月后逃回武汉。任国民革命军第5路军总政治部事务股长,后转31军政治部总务科长。国共分裂后,南京政府勒令解散政治部,乃退职。到上海卖文为生。 1928年年底到江西南昌,与退伍的老朋友集股在东湖边开一南洋咖啡店。1929年春初与毛俊如在南昌结婚。因人告密为“异党领袖”被捕,监禁3个月,咖啡馆倒闭。下学期到剑声中学任教。 1930年夏季到上海,在美亚织绸厂任员工训练所所长。 1932年参加邓演达先生所组织的中国革命行动委员会(农工民主党前身)。 1936年调任美亚织绸厂长沙发行所主任。 1938年弃商从戎,到军委政治部(武昌)任总务厅一处一科科长,上校军衔,随国民政府西迁重庆。 1943年调任设计委员。晋升少将军衔。 1945年脱离政治部,调任军需总署储备司专员,未几赴任其下属的第一纺织厂厂长。 1947年工厂标售给上海申新纺织公司,改名渝新纺织厂,继任厂长。 1949年重庆解放前夕,组织工人护厂队保护工厂,防止国民党撤退前的破坏,将工厂完整地交给新生政权。 1950年参加政府组织的参观团,赴北京、天津参观学习,回渝后积极进行工厂改革,同时参加农工民主党活动,被选为该党省委委员。初冬调成都,任申新公司成都分厂(蓉新纱厂)厂长。 1951年年初以特邀代表身份参加川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该年4月被捕,按国民党战犯处理,关押在重庆战犯管理所。 1963年获国家主席特赦释放,安置在太原,恢复公民权,参加市政协学习。 1969年4月23日病逝于太原,享年73岁。 2、工程师陈维忠陈维忠(1954.9-) 男,江西省永新县人,汉族。现任新疆地矿局第二区调地质大队副大队长,党委委员。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刀年代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新疆地矿局所属的野外地质队工作,1985年前在条件艰苦的新疆和田地质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历任技术员、助工、工程师。1985年后,从事地质队的行政管理工作。历任副分队长、副科长、科长、队长助理届u队长至今。并在山东挂职一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期间,参与完成多份地质报告的编写工作,并获奖。任行政职务以来,能积极探索地质工作特点,撰写改革地质队内部经济管理、地质行业改革新观点新思路等文章。并发表《地质队股份合作制问题探讨》等多篇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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