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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释义

一、中心简介

襄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市政府关于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在襄樊市卫生防疫站和襄城区、樊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防疫站承担的社会疾病预防控制职能整合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正县级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中心现有职工260人,其中在职职工177人。在职职工中,专业技术人员140人,其中高级职称32人,中级职称67人,初级41人。拥有一批资质较深,专业造诣较高,在全国及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疾病预防控制专家。中心占地面积23091m2,房屋建筑面积29773m2,其中业务用房7800 m2。实验室装备有安捷伦6890气相色谱仪、岛津10A液相色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荧光原子吸收光谱仪、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紫外——不见光分光光度计、荧光PCR仪等大中型设备仪器,建有百级、千级微生物室、艾滋病初筛中心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中心固定资产总值达2000万元。目前国家投资的卫生检测中心大楼建设项目已完工,即将投入使用。

二、现任领导

叶恒波 中心党委书记 主持中心党委全面工作。

李少平 中心主任 主持中心行政业务工作。分管财务、项目工作。主管财务科。

张美善 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主持纪委工作。分管中心机关、人事、监察审计、统战、宣传、群团、科研教学、学会、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主管中心办公室、监察审计科、健康教育所(科教科)。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先海 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公共卫生监测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卫生监督联络协调工作。主管公共卫生科、卫生监测检验科、质量管理科、皮肤病防制科。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康义华 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健康体检、消杀。主管预防性健康体检科、消毒科、有害生物控制科。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龚文胜 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分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艾滋病防治工作。主管急性传染病防制科、艾滋病防制科。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俊 中心工会主席 主持工会全面工作。分管离退休退养干部管理、妇女、共青团、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后勤保障工作。主管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工会办)、中心团委、总务科。完成书记、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万应平 中心主任助理 分管慢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制科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罗文华 中心主任助理 分管免疫规划科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职能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根据《全国卫生防疫工作条例》的要求,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应用预防医学和管理科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主要任务是

(1)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3)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4)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执法单位等委托的相关检验检测任务;

(6)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8)指导区属卫生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9)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科室设置

内设机构:中心办公室、离退休退养干部管理科、工会办公室、监察审计科、财务科、总务科、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性病防制科、慢性病寄生虫病防制科、皮肤病防制科、卫生监测检验科、公共卫生科、健康教育所、有害生物控制科、预防性健康体检科、质控科

(一)办公室

 1、负责起草、制定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各类工作计划、方案、工作总结、综合性文件,审核印发各类文件;

2、协助中心领导做好日常工作的综合管理与协调;

3、协助中心党政领导组织召开各种会议,负责记录、整理,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决议事项的落实;?

4、负责党务(群团)、政务、人事的具体工作;

5、负责来往文件(文书)的收发、传阅、归档,各类文书档案的管理、保密工作;?

6、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做好网站建设、更新、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7、负责会议室使用管理,做好视频会议设备的管理维护;

8、负责劳动、固定资产投资、其它综合信息等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公务活动接待与管理;

10、负责车辆使用、维修、调度管理;

11、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财务科

 1、根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定财务工作的计划、总结;

2、按规定编制财务预算计划,上报决算报告;

3、协调相关部门关系,保障各类专款及时足额到位;

4、负责预算内、外收入、支出和货币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账目;

5、每月按时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做好财务分析;

6、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备份、立卷、建档工作;

7、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8、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9、负责单位各种业务收费,日清月结;

10、负责单位社会保障、水电、税费、通讯费用等缴纳工作,按期报账,做好职工各种费用的收缴、发放工作;

11、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参与管理;

12、参与单位目标考核、内部核算及招投标等相关事宜;

13、负责中心的项目资金核算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审核各类项目支出;

14、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总务科

1、拟定中心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中心后勤保障与服务(水、电、通讯等),基建与维修工作;

3、负责中心物资采购与仓储,组织基建维修、物质采购招标工作;

4、负责中心物资、仪器设备档案和帐卡管理;

5、负责生物制品冷库管理及冷链运转;

6、负责出租房屋的管理;

7、负责户籍档案及暂住人口的管理;

8、负责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及门前“三包”管理;

9、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监察审计科

1、根据《行政监察法》、《审计法》、《会计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监察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3、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查证中心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4、传达物价收费政策,定期清理中心科(所)收费项目标准,做好物价收费检查工作和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

5、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事件,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

6、组织开展职工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相关部门满意度调查及分析;

7、开展监察、审计、物价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8、参与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的全程监督;

9、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工会老干科

 1、拟定工会、计划生育、关工委、离退休管理工作计划、方案,做好工作总结,负责承办日常工作;

2、负责离退休干部和内退职工管理工作;

3、负责职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督促落实相关事宜;

4、负责计划生育、流动人口验证及管理工作;

5、落实有关福利政策,做好职工的关心慰问工作;

6、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及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7、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红十字会工作;

8、协助党政做好民主建设工作,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9、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开展民主监督;

10、组织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栋等创建活动;

11、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项目管理办公室

1、承担项目活动策划和协调、财务管理、物资的采购与分发、督导评估、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会务、对外联络、信息收集与反馈等工作;

2、组织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各项目实施单位参与项目的活动;

4、组织协调项目的监督和评估活动;

5、汇总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进展报告,并按国家、省项目办要求上报;

6、组织制定财务计划,按时完成财务报告;

7、组织完成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维护、档案管理,报表汇总及上报工作等;

8、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艾滋病性病防制科

1、参与制定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

2、负责市区艾滋病疫情报告、监测、自愿咨询与检测、重点人群行为干预、抗病毒治疗等工作;

3、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性病监测和管理工作;

5、在防艾办领导下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考核、绩效评估;

6、开展全市艾滋病防治的指导工作;

7、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急性传染病防制科

1、依据上级急性传染病防制相关政策、策略、规划、工作指南与技术措施拟订我市急性传染病防治规划、计划,制定突发公共卫生预测预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系统管理及全市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归档;

3、开展疾病监测及人群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控制;

4、拟订我市急性传染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组织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理散发疫情;

6、开展辖区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防制技术指导和培训;

7、组织开展市区传染病漏报调查;

8、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免疫规划科

1、根据上级制定的免疫规划、策略和技术规范,结合当地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县市(区)、城区工作目标、策略和措施;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和采取纠正措施;

2、提出工作经费预算草案;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补充、更新计划,指导本地区的冷链管理工作。进行冷链系统的监测及冷链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

3、建立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

4、制订全市一类疫苗及市区二类疫苗使用、分配计划,规范疫苗管理;

5、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6、指导预防接种服务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做好检查、督导和监测工作;

7、组织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理、实验室监测,以及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

8、指导和参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调查和处理,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9、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健康教育活动,对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10、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11、承担城区(樊城、襄城)的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培训、考核检查和工作实施;

12、收集免疫规划相关的本底资料,认真做好免疫规划资料的整理归档;

13、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慢病寄生虫病防制科

1、依据上级业务部门计划方案,制订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慢病、血吸虫病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2、安排部署地方病、寄生虫病、慢病、血吸虫病控制中的各项工作,并督导各县(市、区)全面落实;

3、掌握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慢病、血吸虫病控制工作情况;

4、定期对全市地方病、寄生虫病、慢病、血吸虫病工作计划落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撰写督导或评估报告;

5、在碘缺乏病防治日、疟疾防治日、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非传疾病的防治日,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6、按时上报各种、各类工作报表、工作总结;

7、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消毒科

1、依据上级业务部门计划方案,制订全市消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2、开展医疗机构和重点行业预防性消毒质量与感染因素监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参与暴发疫情、灾害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制定消毒控制方案,指导各种疫源地的消毒,做好疫源地消毒质量控制与评价;

3、指导各类医疗机构的消毒及院内感染管理,及时处理院内感染疫情,有效控制医源性感染发生与防止病原微生物传播;

4、负责全市消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消毒管理工作经验;

5、负责全市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及感染重点行业的业务培训;

6、开展消毒专项调查或研究,分析危险因素,提出防制措施,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防制对策提供依据;

7、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有害生物控制科

1、依据上级年度业务工作规划、要点制定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策略和技术措施;

2、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掌握本地区病媒生物的种属、分布、季节消长情况;

3、制定本地区病媒生物控制技术方案,并参与实施;

4、参与暴发疫情、灾害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5、组织、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全市病媒生物控制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经验;

6、探索病媒生物防制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药品,不断提高病媒生物防制科技水平;

7、完成卫生创建工作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8、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三)公共卫生科

 1、拟定和实施健康危害因素干预与控制工作计划、方案;对相关单位、部门、厂矿企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危害因素干预与控制的技术指导工作;

2、收集健康危害因素干预与控制基础资料,并整理归档;

3、执行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和食品污染物的监测和报告,开展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

4、执行合理营养膳食指导规划和方案,承担营养监测、调查、报告工作,组织开展营养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的合理营养膳食指导,参与营养相关重大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5、执行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规划及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学生常见病及其影响因素监测工作,实施、评价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

6、组织开展放射、环境危害因素监测和干预工作,参与环境污染中毒事故、放射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参与相关疾病的诊断与鉴定;

7、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工作总结;

8、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皮肤病防制科

1、制订全市麻风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文件,撰写工作总结;

2、掌握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安排布署麻风病防治中的各项工作;

3、及时准确掌握全市麻风病疫情,负责全市麻风病新、复发病人的确诊、查菌、MDT联合化疗,指导基层开展麻风反应治疗、疫点处理、密切接触者体检,线索调查,畸残的预防、康复工作;

4、每年对全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和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防治工作经验,提出今后工作意见;

5、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及时了解和掌握麻风病防治新动态、新进展,提高整体水平;

6、组织、参与麻风节各项活动;

7、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五)健康教育所

1、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长远规划,活动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

2、负责与社会各有关部门联络及协作,协调建立社会健康教育网络运行机制,并对运行机制进行效果评价;

3、围绕卫生工作及疾病预防与控制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辖区搞好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并对健康教育活动效果进行评估;

4、自然灾害与事故及疾病暴发流行时,配合救灾防病工作落实辖区应急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防病知识,进行行为干预,保护灾区群众的身心健康;

5、定期对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有计划地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实施评估;

6、对辖区健康教育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和培养健康教育的典型经验,及时交流推广;

7、对辖区内不同人群(城市社区、农村、医院、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并进行效果评估;

8、有计划地制作各种实用、有效、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资料和培训教材,为各项健康教育活动服务,并开展效果评估;

9、争取有关主管部门的配合,开展成瘾(吸烟、酗酒、吸毒)行为的健康教育工作;

10、组织和指导基层机构完成健康教育的协作项目和调研课题;

11、做好健康教育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储存、交流和利用,并与有关单位开展资料的交流活动;

12、做好中心对外形象的公共宣传及疾控工作相关风险沟通工作;

13、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六)科研教学管理科

1、科研管理工作

(1)制定中心中长期科研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对中心职工科研成果、论文进行收集、审核、申报和奖励工作;

(3)负责中心科技文献数据库申请和数据库利用分析工作;

(4)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 继续教育与人才培养工作

(1)组织、审核本单位申请上报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组织职工参加经有关部门认可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做好中心业务人员技术档案管理;

(4)根据中心各类业务人员实际情况,制订各类人员继续教育或培训计划;

(5)制定中心新职工岗前工作规范的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6)做好实习生教学的安排和管理,并及时将教学实习评定和教学实习总结报告反馈给校方;

(7)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预防医学学会工作

(1)负责全市学会年度工作;

(2)编印发放有关学术资料,科普知识宣传资料;

(3)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卫生科普宣传;

(4)负责收集整理学会相关工作资料;

(5)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阅览室工作

(1)负责中心学术期刊、专业图书、报纸等信息征订等工作;

(2)年终对各类杂志、卫生科技报纸进行分类装订,登记入库;

(3)免费向职工提供学术期刊浏览、图书借阅工作;

(4)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七)监测科

1、负责起草卫生监测工作计划、方案,撰写工作总结;

2、开展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传染病病原学分离鉴定、疾病危害因素实验室诊断。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3、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与鉴定、毒理学评价;

4、食源性疾病实验室检测与食品营养研究;

5、引进推广实验室新技术、新方法;

6、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及计量认证相关工作;

7、负责对全市卫生检验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下级实验室开展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以及实验室的质量控制;

8、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八)预防性健康体检科

1、拟定全市(市区)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生活饮用水等法定从业人员和全市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的工作计划、方案;制订工作流程;

2、负责辖区健康体检表的发放、体检及体检结果的签发,体检信息的收集、整理、结论、统计、分析及归档;

3、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工作总结;

4、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九)质量管理科

1、负责监测检验等技术服务工作质量管理,并对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监督、内部审核;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起草、编审、补充、修订和报批,对受控技术文件的确认及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技术资料、标准、方法、规程的收集、审核和管理等工作;

4、协助有关科室开展监测检验新项目、新技术的论证;

5、组织实施实验室比对和能力验证;

6、负责各种质量记录表格、检测报告的审核和管理;

7、负责计量认证相关工作;

8、承担“襄樊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9、承担“襄樊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验收工作组”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疾控机构实验室和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11、完成上级、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业务范围

具体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开展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技术保障、技术管理、市区疫苗使用管理、预防接种、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疾病监测、管理全市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及业务技术指导等工作。

六、社会服务

监测检测服务

1、本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工作,并如实记录检测数据。

2、本中心坚持第三方的公正地位,独立负责地出具检测报告,一视同仁地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3、本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以达到客户满意为服务宗旨,高效地完成检测任务,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4、本中心与检测活动有关的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质量手册》和相关的检验方法、标准、规范等质量文件,严格、认真、独立地进行实验操作和结果判定评价,保证不受机构内、外部的行政干预和经济利益干扰。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保证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检测报告。

5、本中心工作人员保证对委托方技术机密资料和数据保密,不从事影响本单位公正性的任何活动,不在承检产品相关的单位兼职,不从事与检测业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

6、本中心不以任何方式干预影响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质量。各业务科(所)不得以经济、行政等方式干预或影响各专业检测部门的检测工作。

7、为了保护委托方的利益,本中心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8、本中心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预防门诊服务

1、工作人员接待热情、服务周到、解释耐心,有关事项告知明确。

2、工作场所环境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服务。

3、公示一类疫苗品种及免疫程序和二类疫苗收费价格。

4、公示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一览表,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职称或职务和资格证编号等内容的胸卡。

5、接种人员在进行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的疫苗的种类、作用、适应症、禁忌症、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应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如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6、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有权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接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健康体检服务

健康体检须知:

1、从业人员在所辖监督部门领取体检表格,按要求完整填写表格,粘贴照片(一寸免冠)二张。

2、持有下岗再就业优惠证的从业人员,需提供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孕妇禁止接受X线胸透检查。

4、体检流程:监督部门领取体检表格——市疾控中心收费窗口交费——X线胸透检查——采血——体征检查——肛试检查。

5、正常体检三个工作日后到监督部门领取健康证明。

6、体检地点: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襄城区檀溪路172号)

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樊城体检门诊(樊城区职工街25 号)

健康体检承诺:

1、工作人员接待热情、服务周到、解释耐心,有关事项告知明确。

2、工作场所环境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服务。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在体检后三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复查,在三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5、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进行健康体检。

6、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保守服务对象的秘密和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襄阳市檀溪路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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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3: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