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相互需求法则 |
释义 | 相互需求法则由英国经济学家约翰·穆勒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中提出,并以此解释国家间商品交换比价的确定。 相互需求法则的假定:两国投入的生产成本相同,所生产的产品数量有差异。 具体内容:在一国国内,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劳动量来决定。国家间商品交换的具体比例是由两国间对彼此商品的相互需求决定的。交换比价或贸易条件是否有利应是贸易双方彼此对另一国出口商品需求程度的强弱而定,只有在相互需求均衡,一国输出商品数量恰好等于另一国输入商品数量时所形成的交换比价才体现商品的国际价值。若一个国家以它的产品和另一个国家对它的产品需求数量及需求增加的程度比较,外国对其商品的需求越是超过它对外国商品的需求,贸易条件就对它越有利,贸易条件越是接近外国、国内两种商品的交换比价,也就是说它的一定数量的商品就可以换回更多的外国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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