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税务师考试 |
释义 | 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税务师考试简介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 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考试科目现行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 、《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 考试形式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税法(一)》、《税法(二) 》、《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均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和综合分析题;《税务代理实务》为主观题、 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主观题为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 报名时间(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 (二)报名办法 目前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部门盖章。报名时 ,须持上述《申报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照,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 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本人从事税收工作起始时间的证明。 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注意:2004年之前参加考试且报考级别为免试的报考人员,请按照"首次报考人员"进行报名。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经济、法律工作"、"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事税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年底。 (二)关于港澳台的规定: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注册税务师考试内容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包括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卷面分数除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100分外,其余 4 个科目均为140分。 《税法(一)》主要考核现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 《税法(二)》主要考核现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 《财务与会计》 主要考核会计与财务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实际应用; 《税收相关法律》主要考核与涉税事宜相关的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税务代理实务》主要考核现行各税种的计算征收、管理及检查、涉税会计核算与涉税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 注册税务师成绩管理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注册税务师证书颁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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