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习水县2009年农村能源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习水县2009年农村能源建设考核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习水县2009年农村能源建设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120分) (一)完成建设任务(70分) 1、沼气池建设任务完成计40分,省柴节煤灶建设完成的计10分。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在90%(含90%)以上,才进行考核,按比例评分。 2、三改任务完成计10分。完成任务在90%(含90%)以上,才进行考核,按比例评分。 3、完成亮点工程10分。(1)完成20户以上集中连片精品亮点计6分。(2)点内“三改”完成 90%(含90%)以上计4分,未达90%按比例计分。 (二)建设质量、使用效果及综合利用(25分) 1、严格按质量技术标准施工,“一池三改”布局科学合理,建池规范标准,质量保证,加料点火率100%计15分。出现质量问题每户扣3分(不足部分扣总考核分)。 2、由技术管理人员亲自组织,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每户经验收合格方交付使用计3分。未按标准要求进行试水试压的1口扣1分。 3、配套安装规范、合理、安全、美观计2分。 4、项目实施完成后整体效果较好计1分。 5、建立沼气服务站或村级协会2个以上,落实后续服务人员,较好开展沼气后续服务,保证正常使用计2分。 6、开展沼气综合利用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以村为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建设1个精品示范点以上计2分。 (四)项目管理(25分) 1、组织领导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12分)。 成立领导小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研究1次以上计1分。落实领导责任制计2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分片挂包且有示范户)。搞好宣传发动,召开群众会,有宣传标语计2分。建立专抓队伍计2分,配备专职技术管理人员3人以上计1分。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责任明确到人,计划落实到户计2分。制定实施方案和奖惩措施计1分。 2、乡镇配套落实工作经费和运费,技工工资和农户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计2分。 3、物资管理规范,专人专地保管发放,建账立册,及时发放到户计1分。 4、档案管理完善,专人负责,填写规范,分类装订,专柜存放,及时上交资料表册计2分。 5、建立项目公示制(有图片资料),标识牌入户上墙,张贴明白卡和安全使用须知,对项目投诉及时处理解决(有记录)计2分。 6、技工人员数量保证,技工管理到位,执行职业准入制,持证上岗,签订合同,实行专业队承包施工计1分。 7、严格质量技术管理,明确质量技术负责人,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和工程监督(有记录)计1分。 8、严格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负责人员,落实安全检查防范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计1分,发生安全事故扣5分。 9、按时准确报送建设进度和国债项目农户上网填报名册计2分。 10、环境卫生清洁计1分。 二、考核办法 农村沼气池建设考核采用平时督查,阶段考核,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农村沼气建设进行督查和考核。 每季度进行1次督查考评,第一季度主要督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立、宣传发动、计划落实情况、建设进度;第二季度按全年建池任务的40%进行考核;第三季度按全年建池任务的70%进行考核;第四季度按全年建设任务进行年度考核。对第一、二、三季度考核中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区)予以通报表扬。前一、二、三季度在考核总分中各占10%,第四季度占考核总分的70%。 三、奖惩措施 1、全面完成沼气建设任务,且得分在110分以上的乡镇(区)进行奖励,按得分顺序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对获奖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奖励一等奖7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获奖单位奖金30%用于奖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对完成工作较好的县直相关工作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奖单位2000元。 3、季度建设进度未达计划任务,且季度考核位列后三名的,给予季度黄牌警告。被黄牌警告1次扣年度考核分值20分。年终未完成计划任务且考核位列后三名的乡镇(区)给予年度黄牌警告,扣减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分值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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