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套号保健品 |
释义 | 简介为了便于监管,中国药监局对于批准检验合格的产品都有赋予批号,一个批号只能对应一种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显示获得减肥保健品批号的产品共有241种,而市场上实际在售的产品数量高达千余种之多,人们把这些冒用批号的保健品称之为“套号保健品”。 市场调查在保健品市场,非法“套号”猖獗,冒用保健品批号的行为十分普遍。 2011年,国家药监局曝光,保健食品“雪域唐清”所使用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0726”系盗用“陕科牌康乐益胶囊”的批准文号;安徽药监部门发现,标示“天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乐力钙”和“钙尔奇D”,实际上“国食健字G20070361”所对应的产品名为“宝健牌迪钙片”。 表现形式1、盗用别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2、产品出问题换个名称包装再上市,批号不变; 3、普通食品套用保健食品的号; 4、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盗用药品批准文号。 成因分析免于检测每一种产品在申请生产批号的过程中,都需要经过大量的产品试验,而直接套号则免了一切,这些没有经过任何试验和检测的药品,必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利益驱使申请保健食品专用标志需要一定的周期,常常一年以上;其申请成本也高达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套号”自然成为了不法厂家变相追求低成本和高利润的方法,有些商家违法偷用其他厂家的产品批号;而有些则直接与厂商达成协议,租用其生产批号。 惩罚不力即使某厂商因“套号”而被监管部门发现,等待它的也不过是数额不算高的罚款,只要及时交上罚款,便再无任何后续影响。 现象解读保健品市场实行的是“谁发证谁监管”,质量问题向卫生部门投诉,冒用批准文号问题则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马路警察各管一段”的执法模式造成了看似有多个部门监管、实则覆盖不全留有监管空白的局面,有时甚至成为部门间互相推诿的理由,这给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从保健品立法层面来看,中国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尚未出台,整个行业缺乏明确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 而由于缺乏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支持,有关部门对保健品违规的处罚往往无法可依,只能根据具体案例按照相类似法规对其进行象征性处罚,根本不能对利润巨大的保健品商家产生动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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