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崔仁师 |
释义 | 崔仁师,定州安喜(河北定县)人。 武德初年应制举,授管州录事参军,以荐拜右武卫录事参军。贞观初年,任殿中侍御史。陈叔达荐为史官,与令狐德棻、岑文本等人修《周书》。青州(山东省青州市)有人造反被逮治,大理寺少卿孙伏伽要求从严审理,仁师责令宽恕,悉脱去犯人杻械,并给予饮食、沐浴。只抓魁首十多人,其他人皆释放。不久唐太宗派人重新审讯囚犯,皆曰:“崔公平恕,事无枉滥,请速就死。”无一人异辞者。 贞观末年累迁中书侍郎,参知机务,褚遂良忌之。一日有伏合自诉者,仁师不奏,褚遂良告之太宗,帝大怒,以罔上罪配连州(一说龚州)。不久赦还。永徽初年授简州刺史。不久卒。神龙初年以子崔挹为国子祭酒,恩例赠同州刺史。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如想投诉,请到;如想提出意见、建议,请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