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次殖民地 |
释义 | 次殖民地指虽拥有行政机关、军队,但经济、军事、外交等一方面或多方面被别国控制的半殖民地国家或保护国,另外也包含其他委任统治地、托管地,以及殖民主义国家在这些地区设置的「海外领地」、「附属地」、「海外省」等。该次殖民地的形成远自西元前,而15世纪-20世纪中期,范围最为广阔。例如,孙逸仙就曾于1924年的数场演讲中,公开指称中国其实就是个次殖民地。 次殖民地虽拥有主权,但是境遇与立场并不会比殖民地好。孙逸仙在于广州演讲三民主义时就指出认为中国虽然表面上独立,但受列强政治、经济以及人口三种压迫,丧失独立自主的权利,事实上已成为列强的殖民地。「以做一国的奴隶,比较做各国的奴隶地位是高得多,讲到利益来又是大得多。故叫中国做半殖民地,是很不对的。依我定一个名词,应该叫做“次殖民地”」 对此,他举了越南与高丽做例子,他指该两国万一遇有天灾,作主人还有来救济的责任。而像次殖民地的中国遇有灾难,西方帝国者则都认为没有救济的责任,反而没有人来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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