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铜陵市地震局 |
释义 | 根据《铜陵市党政机构调整方案》(铜〔2008〕43号),设立铜陵市地震局。市地震局是市政府主管防震减灾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 一、职责调整 增加全市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服务职责,具体是:依法核定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城乡抗震设防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与培训、指导。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拟定防震减灾地方性规章,组织起草本行政区有关防震减灾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本行政区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落实《铜陵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分预案。 (四)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重大建设工程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城市震害预测及防震减灾信息技术系统和本区活断层探测与预警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制定本行政区内的抗震设防标准,负责城乡建设规划防震减灾、抗震设防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建立防震减灾群测群防信息网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负责平息地震谣言、谣传、误传;审核涉及地震震情的新闻稿件及出版物。 (八)负责铜陵市防震减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地震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地震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防震减灾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地震震害防御工作,编制震害防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本行政区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工程抗震技术培训与指导和工程抗震技术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和开发区防震减灾工作及有关学会、协会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地震局全额事业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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