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08年烤烟收购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桐府办发〔2008〕7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抓好2008年烤烟收购工作,确保完成烤烟收购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2008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抓好今年烟叶收购工作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更是促进我县烤烟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务必认清今年烤烟生产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机遇,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统一到科学发展要求、统一到全省烤烟收购会议精神上来,全力以赴抓好今年烤烟收购和中后期田间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为切实抓好今年烤烟收购工作,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县烤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各种烟乡镇也要相应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烟办、烟站和有关单位负责人、村干部和人民代表参加的收购协调小组,全面负责本乡镇的烤烟收购和中后期田间管理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烟农、行政、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保护烟农的合法权益,准确把握收购标准和质量,规范收购秩序,严肃收购纪律,强化协调服务,确保今年烤烟收购计划的圆满完成,促进烤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任务目标:确保收购烟叶总量16万担,其中:上等烟达到35%以上,上中等烟占总量的80%以上,桔黄烟达到65%以上,烟叶等级合格率80%,全等级担均价640元以上。 三、严格执行烤烟收购政策,实行公正平稳收购 (一)坚持计划种植合同收购。凡与县烟草分公司正式签订烤烟生产交售合同的所有的烟叶,由烟草部门全额全价收购,不限收、不拒收;因丰收原因超合同计划的烟叶,由乡镇、烟站调查核实后,报县烟草分公司及时调整计划收购,确保本县烟农所生产的烟叶全部全价收购。 (二)坚持“初分预检,约时定点,轮流交售”制度。由持证上岗的预检员,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域,指导烟农认真搞好分级扎把,未经预检员预检或预检不合格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各烟叶收购站(点)只能凭发给烟农的专用存折本和身份证收购属于本乡镇合同约定的烟叶,不允许采取不正当行为“套购”外乡镇烟叶。 (三)严格价税政策。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二价区的新价格政策,各乡镇不得变相加价,扰乱正常的收购秩序。同时,严格按照烟叶税法征收烟叶税,按时申报缴纳税款。烟煤补贴款将在收购中以现金方式直补给烟农。 四、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规范收购行为,保护烟农的合法利益 (一)统一收购眼光,把握收购标准。各收购站(点)要严格按照“强调纯度、平稳眼光、把握导向、实现双赢”的要求平稳收购。在收购中必须坚持把烟农的利益放在首位。各收购站(点)的烟叶收购毛样要实行每天更换,各个等级的把握必须按照全县统一的制样标准,大胆放开收购下、中部烟叶中的桔黄烟,真正体现优质优价。不准以时间季节定部位,更不能简单地以烟叶的长短、宽度定等级。要避免在收购中出现前紧后松、前松后紧或失之于宽、把握过严的现象发生。 (二)强化监督,严格纪律,规范收购行为。各收购站(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七条要求”、“五条纪律”和省烟草专卖局的二十条规定及县烟草分公司关于烟叶收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规范收购。各乡镇要支持烟草部门规范收购的有关规定。为使烟农放心交售烟叶,各乡镇要选派公道、正派、烟农信得过的乡镇干部、村干部、人民代表驻点监督。乡镇领导和驻点监督人员主要职责是监督收购人员公正平稳收购,维护好正常的收购秩序,执纪执法部门要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坑农害农事件发生,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大舆论监督。 (三)加强督促检查,维护好收购秩序。在烟叶收购期间,由县烤烟收购安全和秩序维护组会同乡镇收购工作协调组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群体上访事件。凡查证核实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从快从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或曝光,以维护收购秩序稳定。 (四)继续抓好原收原调工作。今年继续实行原收原调政策,各收购站(点)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烟农利益,促进烤烟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公道正派,坚决不吃“升溢饭”,不用“黑心钱”。各烟站(点)所收购的烟叶,一律按省、市烟草部门的要求微机上网,单等级核算,不准混级打包、提级上调,一经发现将坚决严肃查处。 (五)坚持烤烟收购等级仲裁制。继续推行质量等级仲裁制,仲裁组在烤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职责,未经质量等级仲裁组授权,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调整收购眼光。在收购等级发生争议时,首先由乡镇解决,乡镇不能有效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解决,不得随意借故关闭收购站(点),以免造成收购秩序混乱。 五、强化服务,搞好协调,维护稳定,确保安全 (一)认真组织收购资金,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县烟草分公司、县信用联社要统一协调,筹集、安排、调拨好收购资金,严格资金管理,搞好电子结算和烟款兑付,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收购款及时兑现烟农,杜绝向烟农打“白条”。在收购中后期要认真组织清收肥料、地膜等专用物资的贷款和赊销款。 (二)加大安全保卫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和收购站(点)要切实加强防火、防盗、防烟叶霉变以及收购资金、票证、收购设施、交通运输工具等安全保卫工作。全县所有收购站(点)均要推行烟叶库房“两把锁”管理,当日票证当日封存,当日进度当日上报制度,杜绝在收购保管中出现违纪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处理收购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在协调处理矛盾时,要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法,严防各类恶性案件和涉农事件的发生。公安机关要在各级收购点安排驻点民警,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要突出以人为本,为烟农服务,加强协调配合,把烟农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好烟农、行政、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坚持早开门、晚关门,延长每日收购时间;烟农约时定点交售的烟叶要做到随到随收,力争尽快收完,原则要求交售点无“过夜烟”。要安排好休息地点并备足茶水,方便烟农休息和饮用,用真情服务烟农。对一时还不理解收购政策和电子结算方式的烟农,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切忌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加深矛盾。 六、切实抓好烤烟中后期田间管理和收购前的准备工作 (一)加强中后期田间管理。烤烟中后期田间管理是提高烟叶质量、增加烟农收入的一个关键环节,各乡镇和各烟站都要把中后期田间管理和收购工作作为今年8-10月份全县种烟乡镇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认真组织好两支队伍,一支以乡镇书记为责任人侧重抓中后期田间管理。要按照“上无烟花、腰无烟杈、地无杂草、沟无渍水、叶无病(虫)害”的标准抓好中后期田间管理和成熟采收、科学烘烤、分级扎把工作;一支以乡镇为责任人侧重抓好烟叶收购,负责抓好烟叶收购协调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好烟叶烘烤用煤和收购站(点)的公路维修,确保不误烟农烘烟和烟叶调运。 (二)充分作好收购前的准备工作。将收购服务前移到成熟采摘、科学烘烤、分级扎把、培训指导上来,突出抓好抓实成熟采摘、科学烘烤、“两停一烤”、全面推行上部烟叶4-6片成熟一次性带茎砍烤等工作。指导烟农按照“四清一规格”的要求搞好分级扎把。要全面实行初分预检,在预检中,对扎把不规范、混部位、混色、混等级的混把烟,要及时指导烟农重新分级扎把方可交售。对大头把、梭梭把、夹心把、掺杂使假的把子不予收购。各收购点的收购人员和驻点监督人员要在维护烟农合法利益的同时,确保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县烟草分公司必须在开秤前作好收购设施、物资、资金、人员的充分调配。分期分批搞好行政、企业人员参加的科学烘烤、分级扎把、初分预检、收购验级的技术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收购工作准备不充分的站(点),不予开秤收购。待准备工作充分后方可开秤。全县拟定在8月8日开秤收购,原则上8月12日左右所有收购点开秤完毕。 (三)加强督导检查。在烟叶收购前,各乡镇要组织对中后期田间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打顶抹芽、初分预检不到位的站(点)不予开秤收购。要坚决克服重收轻管的陋习,在收购期间如发现田间管理和初分预检工作极差的,要及时上报县烤烟收购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对所涉的乡镇和站(点)实行停秤整改,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乡镇站(点)自行负责。 七、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烟叶流通秩序 烟草、公安、工商、质监、物价、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加大烟草专卖的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反《烟草专卖法》的各种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内外勾结倒买倒卖烟叶的“烟贩子”、“烟耗子”,维护好正常的烟叶流通秩序,保护烟农、行政、企业三者的利益,确保烤烟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稳步推进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早安排明年的烤烟生产 各乡镇要认真抓好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工作。烟水配套工程要按照省、市、县的要求,按时完成2007年度的完工验收和2008年工程的方案审定编制,确保在今年10月初全面启动2008年度的工程建设。各乡镇、各烟草站在抓好烟叶收购工作的同时,要提早做好2009年烤烟生产规划和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实现2009年的任务目标打下基础。特别是在安排秋种时,提早作好明年烤烟生产用地规划,选择适宜种烟的好田好土,下决心搞好“三转移”,确保我县烤烟产业持续稳定发展。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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