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贪人失大 |
释义 | 原文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朕尝谓贪人不解爱财也。至如内外官五品以上,禄秩优厚,一年所得,其数自多。若受人财贿,不过数万。一朝彰露,禄秩①削夺,此岂是解爱财物?规②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仪休③性嗜鱼,而不受人鱼,其鱼长存。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诗》云:‘大风有隧,贪人败类。’固非谬言也。昔秦惠王④欲伐蜀,不知其径,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后,蜀人见之,以为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师随而伐之,蜀国遂亡。汉大司农⑤田延年赃贿三千万,事觉自死。如此之流,何可胜记!朕今以蜀王为元龟⑥,卿等亦须以延年为覆辙也。” 注释①禄秩:俸禄秩爵。 ②规:贪求。 ③公仪休:公仪,复姓。休,名。战国时鲁相。 ④秦惠王:即秦惠公。 ⑤大司农:官名。汉武帝时置大司农,掌钱谷之事。 ⑥元龟:本指大龟,这里引申为可做借鉴的前事。 译文贞观二年,唐太宗对侍臣说:“我曾经说过,贪婪的人不知道如何爱惜财物。像五品以上的官员,他们高官厚禄,一年所得的财物,数目非常大。如果接受别人的贿赂,数目不过几万。然而,一旦丑行暴露,就会被革去官职和俸禄,这样做,哪里是爱惜钱财呢?他们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过去,鲁国的丞相公仪休很喜欢吃鱼,但从不接受别人进献的鱼,因此他得以长期享受鱼的美味。国君贪婪,必定亡国,臣子贪婪,必定丧命。《诗经》上写道:‘大风刮得迅猛,贪心的人败坏家族。’所言不虚啊!过去,秦惠王要攻打蜀国,但不熟悉蜀国的道路,于是,他叫人刻了五斗石牛,并把金子放在石头身后。蜀国人看见了,以为石牛可以屙金子。蜀王便叫五个大力士把石牛拖到蜀国去,由秦入蜀的道路就这样开辟出来了。于是,秦国大军尾随而至,灭掉了蜀国。汉代,大司农田延年接受贿赂三千万,事发他自杀身亡。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现在以蜀王为警戒,你们也要把田延年当做前车之鉴。” 理解唐太宗博引古例,,从正反两方面阐述了“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的道理,进而决心以蜀王为鉴,并要求臣属以贪贼田延年为警戒,这实在是有远见的兴国益民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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