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释义 |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原与苏州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市委机构序列,既是市委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工作机构,正处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2.参与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实施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三责联审”,具体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 3.负责受理12310投诉电话举报事项,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查处有关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4.受上级编办委托,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专用中文域名和网上名称,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5.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力资源、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 2.加强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3.加强全市行政和事业编制的动态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 (二)开展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查和理论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简称行政机关,下同)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有关调整事项,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级各部门与县级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市级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人员编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整事宜。 (七)按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审核各县级市、区和副处级建制以上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市县(区)镇行政编制层级调整方案;受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八)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审批权限负责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事项进行调整。指导各县级市、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 (九)参与“三责联审”,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 (十)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12310投诉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按管理权限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 (十一)指导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综合处 协助办领导对编办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编办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编办文秘、档案、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议、接待、外事、机要、保密、保卫、信访、培训、宣传、信息、办公自动化、统计、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与省、市(区)编办的联络工作;承担编办纪检、监察、工青妇、老干部工作;组织协调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行政机构编制处 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草案和全市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审核市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指导、协调市级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负责市级行政机关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市级行政机关各部门之间、与县级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副处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的设置调整方案;审核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层级调整方案;指导县级市、区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管理业务;按权限具体承办市级政务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三)事业机构编制处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草案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对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等调整事项提出建议,审核各县级市(区)副科级及以上事业单位的调整方案;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界定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指导市本级、各县级市、区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按权限具体承办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审核工作。 (四)监督检查处(研究室) 负责12310举报电话的日常管理,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举报,按照管理权限依法查处机构编制违纪案件;参与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具体负责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会同相关处室完善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审核由财政供养的市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性质、人员编制,负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力资源、财政预算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组织开展机构编制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和专项督查活动;负责与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的沟通联系;草拟领导讲话稿等重要文稿,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的综合性调研和理论研究,承担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和上级交办的研究课题。 四、其它事项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苏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 五、人员编制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18名。 构g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7名,其中:正处长4名,副处长3名。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