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川省外事办公室 |
释义 | 机构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拟定全省外事工作的规章,制订外事工作规划以及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检查全省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全省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活动。 (三)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归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工作;审核省级各部门、各市(州)报请省委、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外事工作的事项;负责全省省级干部的出国报批工作和邀请外国相当于我国副省级以上人员来访的报批事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负责我省县处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的审批;负责我省正、副厅局级人员因公出国的审核和审批工作;按规定为因公出国人员出具出国任务批件;负责全省因公护照的颁发、回收和管理工作;办理应邀来访外国人的签证通知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我省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协调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负责在川举行国际会议的有关审核报批事宜。 (六)了解和检查我省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的情况;定期综合我省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和外交部、中央外办提出书面报告;了解和掌握全省外事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七)根据授权,管理外国驻川领事机构;负责与外国驻本省和领区涵盖四川的外国领事机构的交涉;统筹安排和管理我省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川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管理为外国领事馆和国(境)外其他官方驻川机构服务的机构。 (八)管理全省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指导全省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管理来我省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我省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按照国务院条例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管理外国常驻我省的新闻机构及其记者。 (十)指导我省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一)负责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的教育和培训;总结交流全省外事工作经验;指导市(州)和省级部门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挂靠在省外办的社团的日常工作,管理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负责翻译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选拔、推荐优秀外事干部、工勤人员到我驻外使领馆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及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向各部门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和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协调审核我省重大涉外活动新闻报道稿和其他有关文稿。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四)牵头协调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事务管理工作及相关调研工作;拟定相关政策规定、对策措施和应急方案。 (十五)牵头处理或协助处理中国公民在境外的领事保护事宜及境外人员在川涉案事宜;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省重大涉外事件和应急事件。 (十六)归口管理全省涉港澳事务,统筹协调管理同港澳合作交往事宜;制定全省涉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省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审批;负责全省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颁发、回收和管理工作;负责与港澳特区政府驻川机构的联络交往事宜,协调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承办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来川邀请报批和接待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承办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省外办设10个处和机关党委。 (一)秘书处。 负责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文秘档案、保密等日常工作;处理来信来访;负责机关的各项经费、固定资产管理;了解和掌握全省外事工作情况,提供外事工作信息;掌握国际形势和国家对外关系的发展情况,研究国际合作互补性优势,为我省对外开放和外事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研究贯彻执行外事政策、法规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负责外事信息管理,指导全省外事调研工作;草拟综合性外事工作文件,编办《四川外事通讯》。 (二)领事处。 根据授权,管理外国驻川领事机构;负责与外国领馆的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我省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川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审批签发领事馆和外国人的旅游通知书;受理本省领事认证和申办认证的事宜;受理来川外国人的外交、礼遇、公务签证;负责处理本地区的政治性涉外事项;协助处理重大涉外案(事)件;审核并签发我省有关部门邀请外国人来川的签证通知函电;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三)出国管理处。 归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起草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负责全省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核审批;负责全省省级干部的出国(境)报批工作;负责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调研、会务、协调等日常工作;负责全省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的颁发、收缴和管理;承办因公出国签证材料的审核;负责出境证的签发。 (四)欧美处。 (五)亚大非处。 欧美处和亚大非处分别负责我省与欧洲、美洲和亚洲、大洋洲、非洲国家的交往和联系,安排省级领导对相关地区国家的出访;了解和掌握相关她区各国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情况,为我省与相关地区和部门交往提供决策依据;为经济科技战线和企事业单位牵线搭桥,跟踪促成项目的落实;管理相关地区国家与我省及市(州)的友好城市工作及基层友好活动;协调我省与相关地区国家的交流事宜。 (六)礼宾新闻处。 制定我省有关礼宾工作的规定;掌握全省外事工作的礼宾规格;统筹安排省级领导人出席参加的外事活动;办理以省领导名义出面邀请外国政府、议会部长以上外宾来访的邀请和接待事宜;负责各国驻华使馆、欧盟驻华代表团、联合国系统组织机构人员来川进行公务活动的安排;负责外国国宾、党宾等重要团组来川访问的接待工作;指导全省对口接待外宾工作;管理外国记者和外国新闻机构来川采访的有关事宜;收集外国记者采访后的各种信息;负责与外国地方政府、社团组织开展对外新闻文化交流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外来我省的文化交流项目进行审查;管理重要的外事新闻报道,会审重要的涉外稿件,提供有关国际形势、对外政策的宣传材料;指导协调全省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工作,督促检查全省外事系统的对外宣传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七)国际处。 根据授权,牵头协调管理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相关事务;负责我省有关调研工作,拟定相关政策规定;承办在川举办国际性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或协助处理涉外案(事)件和应急事件;协助处理我省公民和企业在海外合法权益的保护事宜。 (八)港澳工作处。 制定全省涉及港澳事务的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协调管理同港澳合作交往事宜;负责承办全省因公赴港澳团组和人员的任务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及相关人员来川的邀请报批和接待工作;负责与港澳特区政府驻川机构的联络交往事宜;协调处理涉港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承办国务院港澳办、中央政府驻港澳联络办、外交部驻港澳公署和省领导交办的任务。 (九)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省翻译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组织工作;选拔和推荐优秀外事工作干部、工勤人员到驻外使领馆工作;组织协调全省外事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挂靠在省外办的民间社团的管理等。 (十)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本办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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