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数字音响制作师 |
释义 | 职业概况职业名称数字音响制作师。 职业定义运用计算机、各类音响设备、MIDI技术和数字音频技术,从事音响编辑、处理和艺术创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数字音响制作师(四级),数字音响制作师(三级),数字音响制作师(二级)。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强,听觉敏锐,具有一定的乐理基础和音乐鉴赏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鉴定要求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鉴于该职业不设五级,因此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含中专、职校、技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直接申报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鉴定。 三、二级参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相关专业包括:录音类、音响工程类、影视类等。 相关职业包括:调音师、音响师、录音师等。 鉴定方式数字音响制作师(四级)、数字音响制作师(三级)和数字音响制作师(二级)采用非一体化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实践课题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采光、照明良好的教室。 操作与设计能力考核:计算机、数字音响制作软件、数字音频设备、音响设备和MIDI设备。 培训目标通过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使学员能熟练运用MIDI作曲软件进行作曲,能熟练运用音源软件进行音色制作,能操作专用MIDI设备进行音效处理,能熟练操作数字音频工作站,并运用数字音频工作站修饰数字音频信号,能初步掌握立体声制作原理和方式,掌握高级音乐赏析和音质评价方法,并能组织实施培训与技能操作指导。 模块设置与培训要求根据培训内容的类别及相互的关联程度,按照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非一体化的原则,设置四个培训模块 MIDI音乐制作使学员能运用专用MIDI设备进行音效处理,能熟练运用Jammer软件模板进行自动作曲,能运用GigaStudio软件进行音色制作。 数字音频制作使学员能了解各类数字音频工作站的基本特点,能熟练运用PRO TOOLS进行音频编辑,能熟练运用PRO TOOLS的DAWZ来修饰数字音频信号,能掌握立体声原理,并进行双声道和多声道立体声制作。 听觉表现使学员能听辨和声名称,能分析乐段的和声组成,能为旋律编写简单的和声和打击乐,能掌握主观音质评价方法。 指导与培训使学员能对下级数字音响制作师进行培训,能对下级数字音响制作师进行技能操作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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